生物柴油亟待打通国内应用市场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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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24-09-20]今年7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预披露信息,拟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12.8%至36.4%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
时隔一个多月,欧盟临时反倾销政策给我国生物柴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当前国内生物柴油试点应用推广进展如何?存在哪些堵点?近日,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组织召开生物柴油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研讨会暨《生物柴油核证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启动会,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比较复杂的大背景下,欧盟临时反倾销政策给行业带来了新挑战,也促使我们更加坚定地走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道路。当下,加快推进生物柴油试点项目建设,打通国内大循环,构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生物柴油溯源及绿色认证体系,对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在研讨会上指出。
企业积极应对
生物柴油是指以动植物油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液体可再生燃料,具有高十六烷值、低硫等特点,一般与传统石化柴油以一定比例混合后使用,减排效果明显。我国生物柴油生产主要以餐厨废弃油脂为主的“地沟油”和油脂工业的油脚为原料。
据了解,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企业39家,总产能近400万吨/年,2023年我国生物柴油产量超200万吨/年,其中90%出口。
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向欧盟出口生物柴油约180万吨,占中国总出口量的90%。目前欧盟80%以上的生物燃料原料依赖进口,中国产品占比60%。
欧盟于一个多月前披露临时反倾销政策,扰乱了我国生物柴油的出口现状。谈及反倾销政策带来的影响,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能源事业部总经理郭旗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受欧盟反倾销临时措施的影响,生物柴油产品的价格出现了波动和下滑,我们对出口量和销售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缩减。同时,我们也开始调整策略,一方面利用华南的优势转向东南亚市场;另一方面,我们也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不断优化和调整生产技术和产品结构,以应对当前的市场挑战。”
“欧盟的反倾销政策导致客户的采购意愿降低,产品价格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湖北天基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邓金华表示,我们目前也开始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包括从传统的交通领域和航运领域进行应用拓展。
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面对当前的形势,业内普遍认为,欧盟反倾销措施暴露出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但这也有助于打通国内生物柴油市场、进一步推动生物柴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加快国内生物柴油推广应用高度重视。
国家能源局去年底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提出,通过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拓展国内生物柴油的应用场景,包括车用生物柴油和船用生物柴油的推广。目前,上海市已形成了完整的生物柴油“收、运、储、调、用”全产业链体系,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但其他省市并无相关应用,船用生物柴油的试点应用也主要以‘境外调和、境内应用’的外循环模式为主。
在多位与会人士看来,国内生物柴油应用市场潜力巨大。以船用领域为例,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2030年,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总量比2008年应至少降低20%,并力争降低30%;到2040年,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总量相比2008年应至少降低70%,并力争降低80%。在此背景下,各大船运公司都在探索绿色燃料。生物柴油凭借环保可持续、容易获取的特性,成为国际船东最现实的选择之一。
“IMO和欧盟环保措施接连实施,船东脱碳压力持续增加。根据统计数据,目前清洁船舶燃料替代呈现加速发展趋势,其中生物燃油的使用成为近年来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自2019年以来,生物燃料消耗量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但目前生物燃料油仅占总消耗量的0.2%。”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田明指出,我国船用生物柴油产能巨大,全球吞吐量排名前十的港口中,有6个都在中国,我国在生物燃料油产供销方面潜力巨大,有望成为全球生物燃料油加注的中心。
需加强政策支持
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的通知》,公示了19个市、区、县以及3家企业共22个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项目。
多家与会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推动下,目前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不过,国内生物柴油试点应用工作仍需进一步的政策支持。
郭旗指出,其所在的企业参与了广州市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得到了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但截至目前试点推广应用的工作尚未真正落地。“我们试点工作的核心是在船用化石燃料油中添加一定比例的生物柴油,调成船用生物燃料油。目前可以选择两种模式,第一种是把化石燃料油和生物柴油都申请出口,在保税区内进行调和生产船用燃料油,但这种模式与现行的海关政策——保税仓储货物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发生冲突。另一种路径是先把传统化石燃料油与生物柴油调和成船用生物燃料油,之后再申报出口,但这需要企业有出口配额。这两条路径受到限制,影响了船用生物燃料油的调和生产。”
在车用生物柴油试点方面,邓金华也指出了目前遇到的困难,主要包括终端应用企业参与意愿不强、生物柴油相关应用标准缺失、消费税收政策不明确等。
田明建议:“针对船用生物燃料油,希望尽快出台生物燃料油的保税加注政策,建立健全船用生物燃料油的优惠便利政策,以打开国内销售渠道。”
此外,多位与会专家建议,加快建立生物柴油绿色认证体系,建立生物柴油碳减排方法学,推动将生物柴油纳入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CCER)机制,实现生物柴油的绿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