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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不可“托管”

2018/6/8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8-06-07]
  夏季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油气生产企业应加大管理力度,升级安全管控措施。安全工作不只是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的领导的事,它是一项集合全员智慧和行动的综合行为。抓好安全“一个都不能少”,各企业切忌“托管”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不可“托管”于安全员和安全监督员。安全员、安全监督员是在企业安全管理框架下设置的安全工作从业人员,其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有明确的界定,此岗位主要针对安全基础资料的完善,叫停、纠正或处罚“三违”等内容,他们的着力点主要在工作的“点”上。因此,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并非“托管”于他们便能一劳永逸。
  安全工作不可“托管”于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牵头安全管理工作,宣贯安全规章制度,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措施执行等工作,其发挥出的效能作用可有力助推企业安全管理绩效。但安全工作的平稳态势需要从上至下齐抓共管,并非“托管”于他们便可高枕无忧。
  安全工作不可“托管”于分管安全的领导。领导分管安全是各企业核心管理层的工作分工,不可误解为分管安全的领导就是全面负责人,其职责是协助主要领导开展和督导安全管理工作。各企业抓好和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还需要有效落实好“一岗双责”制,有力提升党政主要领导的履职能力。(读者: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