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二十年打造精干高效法律队伍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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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7-11-02]横跨四国的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仅用28个月就完成了同类项目需要4至5年完成的工作;因乌克兰危机遭遇西方制裁之后的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不仅解决了复杂的融资问题,还化危为机,引入更多中国元素,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自1993年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海外磨砺,足迹已达三十多个国家,在近百个海外油气合作项目中,包括多个投资超过百亿元的大型项目。
目前,这些海外项目不仅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多个国家的项目还取得巨大成功,得到东道国的高度认可。
“精干高效的法律队伍是中国石油海外项目成功的重要保障。”中国石油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赵要德告诉记者。
培养自己的法律队伍
中国石油海外油气合作最早是从秘鲁塔拉拉项目起步的,之后获得苏丹、哈萨克斯坦和委内瑞拉的一批规模项目,开始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
目前,中亚—俄罗斯、非洲、中东、美洲、亚太五大海外油气合作区初步建成,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引进境外资源的四大油气战略通道建设快速推进,亚洲、欧洲和美洲三大油气运营中心初具规模,油气投资业务与工程技术等服务保障业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2011年末,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实现权益油气产量5175万吨,相当于在海外建成一个大庆油田。
在业务走出国门伊始,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领导便意识到了海外业务法律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开始选派优秀的青年法律骨干赴北美、欧洲及俄罗斯等国家地区学习深造,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涉外业务法律人才加盟中国石油。
从高校选派赴俄罗斯留学的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吕菁,是集团公司专门培养的国际业务法律、商务人才。
她告诉记者:“国际业务在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复杂程度也上升到一个新高度,经营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涉及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复杂问题显著增多。法律、商务问题的处理解决越来越成为影响和制约跨国业务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会对交易成败、项目发展产生颠覆性影响。”
除培养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外,中国石油还在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队伍中挑选素质较高的人员,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他们成为法律方面的专才。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为总部和下属海外企业的法律队伍培养了大量既精通法律、外语,又熟悉业务流程、国际惯例,跨专业、复合型人才。他们在参与具体项目时,不仅能够独立完成境外合资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文本起草、法律谈判及风险防控工作,还能在商业模式的选择、评估和谈判中出谋划策,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世人瞩目的“中亚管道速度”
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是我国修建的第一条跨国长输天然气管道,总投资近100亿美元,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境外建设投资项目之一。
管道起自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边境的格达伊姆,经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由新疆霍尔果斯进入中国境内,线路1833公里。
中亚管道有限公司法律合同处处长任文全说:“中亚管道项目是在国际能源博弈的大格局中争取主动地位的战略举措,但中亚地区政治经济环境复杂,法律管理必须以严密的机制设计克服种种困难。”
与欧洲、东南亚等地区相比,中亚是出现时间较短的相对独立的政治区域,目前还没有整体、明确、可供操作的地区内部机制来组织和协调各国家间的一体化进程。各国之间历史关系错综复杂,尽管近些年呈现出较明显的改观趋势,但仍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尖锐问题。
此外,中亚管道项目还面临着一个突出的问题,即工期紧迫。横跨四国、长度近2000公里的中亚管道必须在28个月内完成包括项目可研与初步设计、项目公司组建、融资、采办、EPC承包和投产运行等一系列工作,而国际上同类工程最短纪录也在6年以上。法律管理如何在推进效率同时控制风险,也是挑战。
“传统跨国管道项目一般采用协调各管道过境国,成立管理管道全线的统一项目公司或联合体,或采用分段BOT的方式进行。”任文全说,“由于过境的三国之间关系复杂,多方之间容易出现管理分歧,建设、运行、管理协调难度大,效率较低。为更快、更好、更省地实施项目,法律管理大胆提出了‘分段分国建设和管理’和同一个项目多个合资公司之间中方统筹主导重要事项的协调机制的合作架构。”
随后,法律人员搭建了关于项目实施的双边政府间协议、与各过境国国有能源公司的企业间协议等法律文件体系。在尊重各方利益基础上维护中方话语权为目标,构建起了各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赵要德认为,正是法律人员将模式创新作为业务拓展的利器,整个项目才在28个月内创造了世人瞩目的“中亚管道速度”。
化危为机的亚马尔项目
由于油气资源投资巨大,每个海外项目都会遇到不同的法律挑战。亚马尔项目是中国对俄投资的最大项目,不仅是两国务实合作的典范,也是“压舱石”和“风向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样面临着障碍。
首要障碍是俄罗斯的法律法规、税收制度、产业政策不时变化。
亚马尔项目位于俄罗斯北极地区。由于油气行业的税费是俄联邦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来源,俄政府对油气行业监管严格,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拥有俄境内天然气的垄断管输权和俄天然气和LNG的垄断出口权,俄管道输油公司拥有俄境内原油的垄断管输权,这意味着亚马尔项目中的天然气、LNG如何运输、出口成了问题。
为此,中俄两国公司积极推动两国政府签署了实施亚马尔项目的政府间协议,确保项目寿命期内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还推动俄政府发布联邦政府令,赋予亚马尔公司享有LNG出口专营权,降低中方投资风险。这一系列协议对推动项目吸引外国投资和获得项目融资起了关键作用。
另外一个障碍是美国和欧盟因乌克兰危机对俄实施制裁,亚马尔项目的大股东被列入制裁名单,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在银行获取美元融资。任何美国人士也不能参与为亚马尔项目提供融资及相关的服务。
中国石油俄罗斯公司合同条法部主任黄绪春自始至终参与了该项目,她感慨道:“艺高人胆大。遇到制裁时,法律团队要有特殊的设计才能保障项目实施,火中取栗。”
面对困局,在中俄两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俄投资者的团队为亚马尔项目创新性地引入了中、俄金融机构,不但解决了融资难题,还带动了大量中国企业深入参与亚马尔项目的上中下游、保险和融资等各个重要环节。
“亚马尔项目引入更多的中国元素,对亚马尔项目和中国企业都具有重大意义。”在黄绪春看来,亚马尔项目位于北极圈内,技术要求很高,环境、成本、时间都不允许设备在当地生产,项目建设只能采用模块式拼装方式,以前中国企业在这方面基本没有市场份额,参与该项目,直接推动了中国模块制造企业转型升级,进入更高端的国际市场。而中国模块厂具有生产成本低、效率高、工期快等优势,为亚马尔项目控制投资、保证工期作出了贡献。
一直致力于海外业务的赵要德对此深有感触:“中国石油海外业务能够跨越式发展有很多原因,规范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率先树立合规理念与国际公司接轨,都是很重要的因素,但关键之处还是人。有一支精干高效的法律队伍,并且法律人员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项目提供增值服务,这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