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打造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共同体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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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7-07-04]日前,在金砖国家能源圆桌会上,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刘朝全提出,全面加强金砖国家之间的能源安全合作,构建有利于各国共同利益的新型合作机制和供求互保关系,能够促进和提升共同保障各国能源安全的能力,同时对进一步增强金砖国家战略互信、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也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金砖国家经济总体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显示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活力。能源发展在金砖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各成员国通过能源合作不仅能够实现互利共赢,还能促进各国在金融、装备、技术、服务、环境和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诸多领域的合作。
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合作基础
金砖五国都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能源安全挑战。由于地理位置、气候变化迥异,金砖国家间能源分布极不均衡。其中,中国、印度、南非为制造业大国,人口众多,能源供需缺口较大。俄罗斯和巴西则凭借着丰富的能源资源,成为主要的能源出口大国。因此,在能源安全方面,中、印、南主要面临能源供给安全压力,而巴、俄则面临能源出口安全威胁。相应地,对俄罗斯与巴西而言,其能源安全挑战主要来自出产冗余、油价暴跌与缺乏技术等方面。对中国、印度与南非而言,国内能源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有限,对进口油气资源依赖程度非常高。
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合作存在较高的优势互补性。能源储量、产业优势以及经济发展模式的差异,使得金砖国家中的资源国和消费国之间可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为能源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金砖五国拥有全球增长潜力最大的市场,即中国和印度,加之地缘、技术条件等优势突出,使得中印两大消费市场与资源大国俄罗斯之间的能源区域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此外,在常规、非常规资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金砖国家也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如巴西在深水油气和生物质能源领域走在世界前列,南非清洁煤炭技术世界领先等。金砖五国是兼具市场和技术优势的新兴经济体组织,只要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就能为能源合作的快速发展带来新的活力与契机。
金砖国家能源合作现状
近年来,金砖成员国之间双边、多边能源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了丰富成果。其中包括金砖国家之间签订的多个有关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谅解备忘录等文件,有关油气贸易、油气合作的备忘录、协议等。金砖国家多边能源合作机制和平台也逐步形成,包括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金砖国家峰会以及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
目前,金砖国家之间的油气合作涉及勘探开发、管道建设、油气贸易、油气田并购及工程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但总体上以双边合作为主,且不同国家之间开展合作的程度不同、规模不大、深度不够、类型相对单一。
油气贸易方面,俄罗斯是中国进口原油第一大来源国,2016年中国进口俄罗斯原油5000多万吨,交易金额约占中国从俄罗斯进口贸易总额的52.5%。巴西向中国出口的原油数量不断增加,已成为中国十大原油供应国之一,2016年对中国出口原油1900多万吨。印度同俄罗斯、巴西的油气贸易量相对较小。油气上游领域,中国、印度分别在俄罗斯、巴西运行着多个勘探开发合作项目。油气下游领域,金砖国家之间合作力度相对较小,其中,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有炼油化工合作项目,俄罗斯在印度有炼油及加油站业务。南非与其他金砖成员国的油气合作程度不高,主要合作方是中国。金砖消费国中,中印两国的油气合作规模还处于较低水平,油气上游合作主要在第三国开展。
当前,能源、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全球关切。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金砖国家积极加强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中、印、俄和南非加强建立民用核能的合作,其中,中俄签署了和平利用核能战略的合作协议、关于田湾核电站有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印度、南非和俄罗斯也分别签署了民用核能开发协议,将核能合作纳入战略对话议题。中巴两国针对生物质能、节能、新能源开发等领域的先进技术积极开展合作,并进一步建立能源领域的对话与合作机制。
在国际层面,金砖国家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和新能源合作的重要议题,积极参与协调型或对话型组织的同时,也积极争取在同盟型和协作型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逐步增强在世界气候变化和新能源发展中的参与能力和引导作用。
共保能源安全的合作思路及措施
金砖国家之间的能源安全合作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全面加强金砖国家之间的能源安全合作,构建有利于各国共同利益的新型合作机制和供求互保关系,能够促进和提升共同保障各国能源安全的能力,同时对进一步增强金砖国家战略互信、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也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要抓住机遇,加强能源数据与信息共享、交流和研究合作。印度提出的“21世纪海上丝路”的“四季”(Mausam)计划,俄罗斯提出的欧亚经济联盟计划,都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合作区域部分重叠。金砖国家的智库、研究院所等机构可以此为契机,加强交流和对话,释疑解惑,促进金砖国家在能源安全领域双边、多边的信息共享、交流与合作,促进相互了解,共同提升软实力。
二是共同研讨和深化金砖国家能源合作机制。首先,加强能源安全合作的顶层设计,强化能源外交,联合保障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可成立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合作与发展的相关组织,在广泛的多边层次内展开合作,推动更多、更大的区域能源网络。如在G20峰会所形成的有关能源合作的行动计划及纲领等基础上,推进金砖五国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推进中印俄三国的能源合作;在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框架下,推动中印南三国的能源合作。其次,加强金砖国家能源合作的制度建设,有效推进成员国间的能源安全合作。目前金砖各成员国间的能源合作主要以宣言、协议、声明和谅解备忘录等形式为主,没有形成具体的合作纲领、制度文件,以及后续的执行、监管机制。可制定金砖国家能源合作战略规划,从而统筹协调和指导成员国之间在能源贸易、投资、技术等领域开展能源安全合作,同时还要在合作的方式、重点、途径等操作层面给出指导。还可建立金砖国家联合协商机制,探讨金砖国家共同的能源政策和行动纲领,加强能源安全方面的政策协调。
三是秉持“油气全产业链协同共赢”理念,打造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共同体。充分考虑金砖各国的合作需求和比较优势,以互利共赢为指导原则,以资源开发和市场培育为行动落实,加强在金砖国家内部及第三国的油气上中下游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链互补配套与优化升级,带动金砖国家资源与市场的共同建设和发展,共同加强和保障各国能源安全。如加快推进油气贸易通道的互联互通;加强油气生产国与消费国、消费国与消费国之间在能源供需方面的战略合作;研究建立金砖国家的联合油气战略储备机制,实现紧急情况下油气战略储备的共用共享等。通过油气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在金砖国家建设开放型油气合作网络,培育竞争有序、平等协商、安全共保的伙伴关系,以油气产业链带动资金、技术、标准、管理等的合作和统一,以利益共同体构建命运共同体。
四是继续密切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减少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继续将气候变化作为金砖五国峰会的核心议题,并在G20等国际合作组织的框架下,深度参与气候变化和新能源合作的重要议题和相关组织,并积极争取金砖国家集体话语权。通过加强推动金砖国家间的新能源合作,促进在世界气候变化和新能源发展中的参与力度和引导作用。
金砖五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情况表明,加强金砖国家能源安全合作势在必行。五国在能源安全领域具有较强的合作互补性,通过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促进和加强双边及多边合作,相信五国能源安全合作前景值得期待。(作者:刘朝全,为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