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大趋势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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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7-02-24]编者按:2013年9月7日上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演讲,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同年10月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两者合称“一带一路”。3年多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布局与推进,签署多个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项目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平台作用;我国企业也积极参与,陆续实现了多个重大转变。具体到油气合作,分别实现了由重资源、重上游向全产业链合作转变,由陆上单支突进向两翼齐飞转变,由国企为主向国企民企共同参与转变,油气合作由先行向重要一级转变,由中国一家独奏向沿线国家合唱转变这五大转变。可以看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正在由单个项目的合作向区域经贸大合作、产业大融合的方向转变。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思路更加明确,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油气领域的产业融合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本版梳理了“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油气合作领域的五大转变,以飨读者。
转变一:重资源重上游向全产业链合作转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集中了俄罗斯、中亚国家及中东地区重要油气资源国。其中中东地区石油剩余探明储量占世界48%,产量占世界30%以上;俄罗斯和中亚地区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占世界60%,产量占世界34%以上。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我国油企“走出去”均以保证我国石油安全为重要驱动,以上游勘探开发合作为重心,中下游合作是为上游合作服务。在我国与油气资源国的合作中,上游领域合作项目占总项目数的70%。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油气合作正在向包括炼化、管道、工程技术服务在内的全产业链合作方向迈进,同时带动了装备、仪器、材料出口。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合作朝着科技研发、人才交流和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更深层次扩展。2016年,中国石油与莫桑比克国家石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石油将参与该国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推动在其气田服务领域合作,并为当地提供培训。中国石油还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等油企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推动油气贸易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转变二:由陆上单支突进向两翼齐飞转变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两翼。“一带”主要是陆路,“一路”主要是海路。3年前油气通道建设主要以中亚油气管道和中俄石油管道建设为代表的陆上突进,将中亚油气资源及俄罗斯石油资源引进我国。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陆上通道联通继续推进,中亚D线、中俄天然气东线进入实施阶段。陆上油气合作继续深化、加快的同时,海路以重点港口为抓手的合作不断突进,包括承建海外港口项目、获取海外港口经营权、与港口所在国合作建设港口等参与方式。经过3年的努力,缅甸皎漂深水港及工业区、吉布提港口码头开始建设,巴基斯坦瓜达尔港正式开航,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项目全面复工,汉班托塔港二期工程即将竣工。我国和马来西亚组建涵盖该国6个港口和我国10个港口的“港口联盟”,中马合建马六甲海峡巴生第三港。这些港口紧扼海上重要航线的咽喉,也是全球石油供应通道的重要支点。
沿线港口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油气产业与资源国及周边国家的合作。海上通道建设不仅强化中东、非洲资源与我国和亚洲油气市场联系的稳定性,而且将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并延伸到欧洲的经贸联系的稳定性,从而激发利益相关国家共同关注,并维护包括南海在内的通道安全。
转变三:油气合作由国企为主向国企民企共同参与转变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前,我国参与国际油气合作者主要是以三大油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近3年,国企仍是“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主力军,在一些战略型油气合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同时,民营资本“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成为“一带一路”油气合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2014年,洲际油气以5.25亿美元收购哈萨克斯坦马腾石油95%股权,又于2015年以3.5亿美元收购克山公司100%股份。2015年,华信能源获得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地区贝加尔项目3个油田区块股权,收购哈萨克斯坦国油国际公司欧洲子公司51%权益,并通过定增扩股与设立能源投资开发基金,进一步收购欧洲黑海、地中海区域加油站,拓展下游物流体系及上游资源股权,完善公司海外油气终端布局,推动公司的欧洲终端销售网络和炼化、储备一体化产业体系,与国内市场形成联动互补。新疆准东技术公司获得Galaz油田资产。新疆广汇石油计划投资哈萨克斯坦液化天然气(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
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其机制灵活的优势,在海外油气合作中获得了更多的合作机会。如天狼星集团出资与俄罗斯投资者合资在俄罗斯组建公司,充分考虑合作伙伴利益,充分利用合作伙伴的影响力,以俄本土公司身份在俄远东获得勘探区块、炼厂建设等项目,并在俄总统普京的过问和指令下,获得了原油从油田到炼厂的管道输送配额。
转变四:油气合作由先行向重要一极转变
油气合作在我国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重点地位与作用发挥了重大变化。“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前,我国与周边资源国的合作主要以油气为主,油气合作在经贸合作中具有先行地位和基础作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来,我国与沿线资源国的经贸合作全面展开,油气合作完成了先行示范的历史作用。
我国油企较早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投资合作,随着油气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通道建设的建成投用,极大地满足了内陆资源国出口多元化的战略诉求,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与周边资源国的关系,带动了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发挥了先行和示范作用。随着“一带一路”合作的全面展开,高铁、电力、核能、通信等产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油气合作先行使命已经完成,成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大经贸合作、大产业融合中的重要一极。
这一变化是发展的历史必然,且对油气合作利大于弊。“一带一路”连接了全球最大的油气资源富集区和全球最具潜力的油气消费市场,油气合作在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中的重要地位不会下降,“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下的我国资本、产业和技术输出,以及大经贸合作,对于提升合作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惠及所在国民众具有更直接的作用,也有助于改变资源国与我国合作仅是资源输出型合作的局面,有助于分散和化解资源国内资源民族主义作祟带来的风险。
转变五:由一家独奏向多国合唱转变
3年前,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之初,沿线多国对我国提出该倡议的动机存在不解,甚至误解。3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不断推进合作,落实各项规划与项目,积极利用现有双多边合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区域与跨区域合作。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到“一带一路”合作中来,我国同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同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推动双边合作。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国已同56个国家和区域合作组织发表了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联合声明,建立了双边联合工作机制;已与1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自贸区协定。
深化多边合作。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强化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欧16+1、中国东盟10+1、中国-海合会等组织和对接机制的合作,使“一带一路”的合作理念得到相关各方的充分理解,带动了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地区大国战略与“一带一路”对接。过去3年,“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更得到了部分地区大国的呼应。地区大国由倡议之初的观望、质疑,到接受,继而要求战略对接,为实现地区大国之间的利益融合奠定了重要基础。这种重大转变对于降低未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油气合作的地缘政治风险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