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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油储立新规

2009/7/16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经济导报2009年7月14日]  在国内战略石油储备越来越受到关注之时,欧盟成员国能源部长在上月通过一项新立法,主要从储备的计算方法、欧盟对各个成员国战略石油储备的审查权等方面做出一系列规定。“新立法将使欧盟石油储备更接近目前的国际惯例,从而加强欧盟有效使用石油储备的能力,减轻未来能源供应危机给消费者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欧盟委员会负责能源事务的委员皮耶巴尔格斯这样表示。
  此外,立法还规定,2012年以前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将这一新立法转化为国内法。曾经参与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筹办的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地下储库中心副主任丁国生表示,“这意味着欧盟首次通过立法形式加强战略石油储备”。
  储备国际化
  皮耶巴尔格斯委员的观点来自这样一个维度的变化:欧盟将战略石油储备从以前的90天消费量修改为90天的净进口量。在此之前,欧盟规定成员国的石油储备应该相当于该国90天原油或成品油内部平均消费量。有专家认为,这将使得欧盟的战略石油储备更加“国际化”。
  欧盟的战略石油储备实施于1968年。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欧盟的战略石油储备和国际能源机构(IEA)的要求有些不同,但整体严格些。
  首先是储备的组织形式。IEA对此并没有特别的要求,三种形式(政府储备、代理机构储备和企业储备)都可以,而欧盟则要求各成员国逐步建立代理机构储备系统。
  其次,IEA并不要求石油净出口国进行战略储备,而欧盟规定净出口国可以享受最高25%的储备减免,但必须进行储备。而且IEA对储备的油品种类并没有具体要求,欧盟规定成品油数量不能少于储备总量的1/3。除此之外,IEA有储备数量不计算10%的库底容量的规定,而欧盟没有。   这些都让欧盟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一直被外界啧啧称赞。不过时移势迁,40年来其成员国由12个扩大到27个,而在战略石油储备制度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这让欧盟这个联合体屡次发出修改战略石油储备的呼吁,但一直未果。   此外,对俄罗斯能源供应的“极其依赖”,也让欧盟不得不心生担忧。据欧盟推测,到2020年,俄罗斯天然气产量将达到全世界的30%,石油、煤炭、铀分别占到10%、20%和14%。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欧洲自身来看,英国在北海的油田将于四五年后枯竭,而挪威在北海的油田也将于七八年后枯竭。   因此,采取严格的新措施提高能源安全已成为欧盟成员国的强烈心声。为了和IEA保持一致,新立法明确了90天的储备量应至少相当于90天的石油净进口量。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曹晓熙认为:“对于净进口量和消费量而言,这两个维度有很大差别。欧盟在石油储备计量方法上的改变将会减轻它的行政负担和储油成本。”据悉,石油储备基地的维护成本非常高昂,以美国为例,储备基地的维护每年需要花费两亿多美元,此外还有大量的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   不过与美国相比,欧盟的战略石油储备成本更高。因为对于储备成品油的欧盟而言,成品油易挥发变质,油库必须定期更换油品,管理上要求更加严格。“它的建设难度更大,成本更高。所以储备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量,如果储存太多只会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这样做没有必要。”曹晓熙表示。   立法新规   “此次欧盟在战略石油储备计算方法上的改变很可能会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不过总体而言,这个影响不会太大。”林伯强认为,因为除了挪威、丹麦和英国之外,欧盟很多成员国的石油消费量大都来自石油净进口量。   在欧盟战略石油储备“国际化”的同时,在大西洋的彼岸,美国等发达国家也在疯狂“囤油”。数据显示,到今年2月,美国的商业原油库存已经高达3.5亿桶,战略石油储备更是达到7.27亿桶,创出了历史新高。   目前美国各地的原油储备仓库已经接近存储能力极限。美国各大石油公司租用油轮都已装满原油停泊在墨西哥湾沿岸,加上其他小型油轮,仅在海上漂浮的“油库”就为美国储备了超过8000万桶原油,这相当于全世界一天的石油产量。   不过曹晓熙认为,“近期美国的疯狂囤油大多属于商业行为,和战略石油储备应该区别看待”。   除了计算方法的改变外,新立法还要求欧盟成员国加强储备石油的使用率,明确指出储备石油不能被抵押,也不能用于其他目的。同时,新立法还赋予欧盟新的权力,如可以监督和审查成员国的石油储备库存,以便这些储备能够真正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能源供应危机。当IEA采取行动时,欧盟委员会将确保整个欧盟协调一致;不经欧盟同意,不得大量动用石油储备。   “欧盟从立法上对战略石油储备做出了这样的硬性规定,将大大加强该组织应对未来石油危机和经济危机的能力。”林伯强说。   它山之石   欧盟和美国在战略石油储备领域的种种举动,不能不让我国在战略石油储备上快马加鞭。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欧盟战略石油储备的立法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可贵的借鉴。   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刚刚起步,储备量只有欧盟的1/3,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国也应该将其“国际化”?林伯强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这是我们必须为之努力的方向。我国石油对外依存越来越大,对于我国石油储备而言,目前首要的问题就是进一步扩大储备能力,其他都是次要的。”   据悉,目前我国石油储备基地一期工程注满只有1500万吨的储量,二期工程2400万吨,合计不足400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加上商业储备只有30天的时间。“有限的储备能力让我国错过了最近一次很好的储油机会。”林伯强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在曹晓熙看来,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没有必要非得在战略石油储备上与国际保持一致。“究竟应该是30天的储备量还是90天的储备量,各国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和调整。”曹晓熙认为,我国与欧盟不同,“我国有比较充裕的石油生产能力,而欧盟除了丹麦、挪威和英国之外,其他国家都是石油净进口国家,对能源安全的考验很大。我国的能源安全空间比欧盟要大得多,有更多的回旋余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在成品油战略储备领域还是一片空白。而纵观欧盟各国的石油储备,如在德国EBV石油储备中,约50%为原油,其余为汽油和中间馏分油;原油以地下洞库储存为主,成品油以地上油罐储存居多;原则上不允许利用运输或生产设施进行储存,但在港口等待卸货的油轮除外。“成品油储备是欧盟所独有的,虽然成本很高,但是在紧急时刻会有效缓解短期石油危机。”丁国生表示。   此外,欧盟战略石油储备使用的储备设施一部分为欧盟所有,一部分从民间租赁,这也正是我国民间一直积极呼吁的事情。“国家的战略石油储备之所以没有将民营的储备能力纳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民营企业的储备设施太过分散,而且政府管理难度太大,今后即便是订立企业以义务储备的形式参加国家战略储备的法律,也要实行适度的集中储备和集中管理。”曹晓熙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