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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我国首次对部分行业实施油价补贴联动机制
200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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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油报2009年4月27日] 财政部等七部委近日首次推出与成品油价格联动的油价补贴机制,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
按照新出台的油价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4400元、柴油高于每吨3870元时,国家将启动油价补贴机制;而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低于以上价格水平时,国家会停止油价补贴。
按照补贴机制规定:对于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以及城市公交企业,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油价补贴。
对农村道路客运、水路客运经营者及远洋渔业等的油价补贴,当汽油出厂价在每吨4400元到5480元、柴油出厂价在每吨3870元到5070元时,中央财政将负担50%。当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时,高出的部分中央财政将全额负担。对城市出租车司机的临时补贴,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负担40%。
油价补贴资金每年4月底前下达,今年上半年的油价补贴资金已经预拨。
【解读】新的油价补贴机制是和成品油价格联动的。油价补贴资金,除了中央财政出钱外,地方财政也要出配套资金。同时,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补贴因经济状况不同,也会有所差别。发放的办法也是因地制宜。但按照国家规定,有一点是明确的:整个发放程序要求公开透明。主要是保证受益群体及时足额得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