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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解除对液化气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09/1/5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2009年1月1日]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公告,决定解除对液化石油气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解除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58号令规定的对液化石油气、粮食、肉类等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46号公告规定的对电煤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依法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并承诺一旦条件成熟,将解除上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