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7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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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央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08/9/18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7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见国资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