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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向国务院建议加快电价改革步伐
200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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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证券报2008年9月12日] 国家电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通胀压力缓解为电价改革提供了一定空间,有关部门可能在今年上调电网销售电价,但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短期内不会再调整。此外,电监会已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建议加快电价改革步伐,促进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
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介绍,近期两次上调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后,上调电网销售电价已经提上日程。8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回落到4.9%,这将为资源能源价格改革提供广阔的政策空间。前两次电价调整过程中,由于考虑到通胀压力,电网销售电价并未调整,现在通胀形势有所缓和,电网销售电价应该很快会作出调整。但考虑到价格差,并防止电网企业出现亏损,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应该不会同步调整。
最近两次调整上网电价分别是在7月1日和8月20日。第一次的调整幅度是每千瓦时调高0.43分钱-3.50分钱,第二次的调整幅度是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据测算,两次上调上网电价但销售电价不作调整,将导致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每月新增40亿元购电成本。这种状况如果持续4个月,两大电网公司就有可能出现亏损。
电监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说,近期,电监会向国务院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电价政策和电价形成机制的建议。电监会认为,应该加快电价改革步伐,促进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主要措施应包括: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着力推进上网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尽快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加快制定出台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形成有效的输配电成本约束机制;积极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归并电价种类,合理调整各类别水平,尽快研究建立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从根本上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逐步实行递进式电价政策,促进全社会合理用电、节能节电;建立合理的大用户直供输配电价,促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继续推进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峰谷、丰枯电价政策、脱硫电价政策。
谭荣尧说,从短期来看,应采取的措施包括,整顿煤炭秩序和煤炭环境,规范煤炭从出矿到电厂各种收费价格和运力运输等中间环节的问题。
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主任邹逸桥指出,目前跨省的输配电价缺乏统一规范,是电力监管的薄弱环节,应该尽快制定跨省跨区的输配电价格。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上网价格偏低,电网企业收取费用偏高;交易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发电企业对交易电量、电价和收费缺乏知情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