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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兰州市公交车获油价补贴6652万元近日到位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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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兰州日报2008年7月4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继出租车行业领到油价补贴后,兰州市财政部门有关农村客运车、城市公交、林业部门的油价改革财政补贴发放方案也已公布。根据补贴方案,我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林业部门分别获得油价补贴资金6652万元、1622万元和107万元。
据悉,油价补贴资金将会在近日内陆续发放到位。
农村客运车每座每月补贴30.19元
此次发放的油价补贴主要针对兰州市农村客运车、城市公交车、市级林业部门以及农村水运船舶。根据补贴方案,受2008年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包括市级四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以及红古、永登、榆中、皋兰,涉及车辆数量1500辆、座位4.6421万个,补贴资金总计1622万元。油价补贴标准为每座每月30.19元,其中市级四区农村客运企业共七家,包括兰州交运集团、甘肃陇运集团、兰州安顺汽车有限公司、甘肃民航汽车公司、兰州晨运服务中心、运鼎客运公司、天都客运公司7家单位的779辆车分享油补985.69万元。红古、永登、榆中、皋兰油价补贴资金将拨付县级财政。
另外记者获悉,兰州市城市公交车也获得了油价补贴6652万元。
林业油价补贴107万元
此次,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资金120万元,其中林业部门107万元,农业部门各林场管护面积和职工人数各占50%进行分配,岛际和农村水路按照各企业及经营户拥有的船舶吨位数进行分配。
农村水运船舶每月153.48元/吨,补贴对象兰州航运站、黄河兰州段开发项目办、罗氏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水运航道养护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共13万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应增加了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成本,各地要坚决落实补贴政策,确保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运价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变相提高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