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800公里以上增加50元
2008/7/2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南方日报2008年7月1日]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将从7月1日起(出票日期)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据悉,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对于在7月1日前已出票的7月1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但是如果这部分客票需在7月1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则需换开客票,补收燃油附加费。
携程旅行网国内机票负责人张伟表示,去年11月5日,国内燃油附加费也曾上调过,与上次相比,此次燃油附加费上调的幅度更大。例如去年800公里以下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的涨幅为20%,800公里(含)以上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涨幅为25%。而这次调整,800公里以下上调了33%,800公里(含)以上上调则高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