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和化工网2013-3-20]发改气候[2013]279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引导低碳生产和消费,规范和管理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特制定《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施行。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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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国家认监委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2013/3/21 8:51:01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2013-3-20]发改气候[2013]279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引导低碳生产和消费,规范和管理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特制定《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施行。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