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重奖科技创新成果
2012/8/22 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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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2-08-21]8月16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有关部门获悉,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者,可获重奖。凡是克拉玛依市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的,将获得由市政府颁发的最高500万元奖励。
克拉玛依市《国家科技奖配套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特等奖、国家科学进步特等奖的,市政府将奖励500万元;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进步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