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2012-07-2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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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12/7/26 9:02:04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央政府门户网2012-07-2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