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12/7/26 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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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央政府门户网2012-07-2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