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构建节能减排制度体系
[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8月4日] 美国众议院7月30日通过了旨在加强近海钻探监管的《统一土地、能源和水资源法案》,这一法案取消了目前原油泄漏事件责任方的7500万美元赔偿上限;禁止过去7年中存在重大安全或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司获得新的近海钻探许可;要求石油公司证明自己具有应对可能发生的石油泄漏事件的能力,其油气开采关键设备的安全性也需经过独立机构认证。
从1973年石油危机开始,美国能源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开始重视能源污染问题,并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全面推进能源安全。具体来看,美国在保障能源安全和节能减排方面采取了以下做法。
立法先行,构建法律、政策、标准等引导全社会实施节能减排的制度体系
1.运用法律手段强化节能减排
在能源立法方面,美国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能源危机紧急应对阶段。为应对1973年以来的石油危机,1975年美国颁布了《能源政策和节能法案》,1978年颁布了《国家节能政策法案》和《公用电力公司管理政策法案》。二是降低电器设备耗能阶段。1987年制定了《国家设备能源保护法》,颁布了《国家家用电器节能法案》。三是制定国家能源综合战略阶段。1992年颁布了《能源政策法案》;1998年颁布了《国家能源综合战略》;2005年颁布了《国家能源政策法》;2009年2月17日通过了《复兴和再投资法案》,法案明确到2012年美国人所用电能的10%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这个比率将达到25%;2009年6月众议院审议通过了《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亦称《气候法案》),该《法案》提出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1990年的水平,2050年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降低80%。为此,美国确定了“总量管制和交易”制度,并通过对高碳经济征税以补贴新能源,通过配额交易发展低碳经济。
2.制定国家新能源战略,引导企业研发先进技术
奥巴马政府以新能源战略带动经济发展。首先,通过在未来十年中投资1500亿美元,帮助创造500万个就业机会,把清洁能源作为未来发展的方向;其次,在未来十年里,通过技术创新节省比从中东和委内瑞拉现有进口总和还多的石油;第三,到2015年,推广使用100万辆插电式电动混合车,并使汽车耗油标准达到150英里/加仑;第四,到2012年,美国所需电力的10%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50年,25%来自可再生能源;第五,实施碳捕捉和交易制度,到2050年使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减少83%。
为占据技术制高点,美国将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作为第四次工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