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吸引各类投资主体 参与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24-07-2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7月16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加快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提出三种改造建设方式
该负责人介绍,在充分调研、系统分析、深入论证的基础上,《行动方案》提出三种改造建设方式,并明确了项目布局、机组条件、降碳效果等三方面改造建设要求。
改造建设方式方面:一是生物质掺烧,充分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二是绿氨掺烧,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三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实施高效驱油、制备甲醇等资源化利用,或因地制宜实施地质封存。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刘吉臻表示,《行动方案》提出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三种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方式,通过持续改造升级,推动煤电碳排放达到气电水平,有助于减少煤炭使用和碳排放,是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速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煤电行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举措。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上述负责人介绍,《行动方案》围绕资金支持、政策支撑、电网调度、技术创新四方面,提出了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保障措施。
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方面,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相关项目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
同时,强化政策支撑保障。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清单的项目给予阶段性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优化电网运行调度。推动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电网企业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方案,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
此外,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加强煤电掺烧生物质、低成本绿氨制备、高比例掺烧农作物秸秆等技术攻关,加快煤电烟气二氧化碳捕集降耗、吸收剂减损、大型塔内件传质性能提升、捕集—发电系统协同、控制流程优化等技术研发,补齐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咸水层封存、产业集成耦合等技术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