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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加强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管理

2024/4/9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24-04-08]
  4月1日,经国家发改委通过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指出,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原因、电网安全约束、电网检修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收购的,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减少设备原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另外,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做好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监测统计,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有关数据资料,及时记录未收购电量(不含自发自用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