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摘登)
政策法规

《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摘登)

2023/11/24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23-11-2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绿色低碳、高效安全。
  创新驱动、自立自强。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氢炼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完成工业化、规模化示范验证,建设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支撑2030年前全国碳排放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优化产能结构布局。
  统筹发展与安全,系统考虑原油进口、成品油供应保障、已建成配套设施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有关区域炼油产能布局,推动新建炼油项目有序向石化产业基地集中,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并与乙烯、对二甲苯(PX)项目做好配套衔接。
  引导中小型炼厂向科技型方向发展,做精做特,满足区域市场、细分领域需求。
  2.严控新增炼油产能。
  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应纳入经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实行产能减量置换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效达到标杆水平。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建炼厂的常减压装置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吨/年。
  3.推进炼厂改造升级。
  推进现有炼厂向组分炼油、分子炼油转变,优化炼油总流程。
  引导现有炼厂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清洁油品、特色油品、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的生产灵活性。
  鼓励已有炼厂改造升级、上优汰劣,稳妥有序推动企业实施产能优化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各地要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有序淘汰退出。
  5.完善炼油行业管理。
  建立炼油行业信息平台,健全行业数据报送机制。
  (二)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
  ◆加强能效水效管理。◆推动系统用能优化。
  ◆实施工艺装备升级。◆鼓励资源循环利用。
  (三)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引导炼油过程降碳。◆推进二氧化碳回收利用。
  ◆支持制氢用氢降碳。◆探索加强碳排放管理。
  (四)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软件开发应用。
  ◆开发新型炼油技术。◆加快低碳技术研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二)完善配套政策
  (三)加强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