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摘要(图)
政策法规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摘要(图)

2023/9/5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化报2023-09-04]




  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加快占领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高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动能。
  重点方向
  源头减碳类:包括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示范等4个重点方向。
  过程降碳类:包括工业领域示范、建筑领域示范、交通领域示范、减污降碳协同示范、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示范5个重点方向。
  末端固碳类:包括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3个重点方向。
  项目保障
  加强资金支持
  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
  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示范工程融资支持力度。落实好有利于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保障
  合理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将碳减排效果作为节能审查的重点考量因素。鼓励地方探索多样化土地供应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组织实施
  组织申报
  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本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推荐的项目择优纳入储备库,按年度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中央企业示范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推荐。
  项目管理
  切实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日常监管,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技术减碳效果等。依法依规追究弄虚作假企业的责任。
  经验推广
  适时将有关技术和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等,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