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新能源和节能政策
政策法规

国外新能源和节能政策

2010/5/21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1.美国
   美国2005年8月公布的能源新法案(EPACT,2005)除了鼓励美国本土的能源生产之外,从立法上提出了促进消费者节约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的可行措施。新能源法案的重点是鼓励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无污染能源,并以减税等措施,鼓励企业、家庭和个人更多地使用节能和清洁能源产品。 
  该法案提出,在未来10年内,美国联邦政府将向全美能源企业提供146亿美元的减税额度,以鼓励石油、天然气、煤气和电力企业等采取清洁能源和节能措施;为提高能效和开发可再生能源,将给予相关企业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的补助;对新型核能电站提供免税优惠和贷款担保,并拨款开发清洁煤炭技术,发展风能。按照该法案的要求,到2012年,美国炼油厂的乙醇生产能力将达到75亿加仑(1加仑约等于3.8升),车用乙醇的使用比例将比目前上升一倍。
  2.德国
  在新能源政策方面,2000年4月德国联邦议院正式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KEL)。该法取消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限,并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所有供电公司按其总电力销售量进行分配,确保没有一个地区财政负担过重。可再生能源法还要求运行输电线路的公司支付与电力网连接的费用,消除电力公司以抬高联网费用来阻碍风能的开发。该法案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发电的实际成本,为每一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确立了每kWh的特定支付金额。电力公司有资格参与该支付费用的确定,这是电力部门解除官方控制产生的一种变革。该法的实施对德国风电的发展起到的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2001~2005年间,德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20.9%,2005年达到18428MW,为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  
  在节能方面,德国实施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战略。根据欧盟能源消耗标示法规,德国制定了产品能耗标签制度,规定电器上必须贴有欧盟能源标签。政府要求电视、CD机、电脑和其他电器不用时,应该把电源关掉。建筑供暖耗能过多成为德国政府着力解决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多年来,政府通过制定和改进建筑保温技术规范等措施,不断发掘建筑节能的潜力。2005年7月13日,德国政府通过《国家气候保护报告》,提出到2012年和2020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目标,强调进一步开发汽车相关技术和推广住宅能源节约计划,争取到2020年使德国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减少40%。
  3.法国   法国尤为重视核能的开发利用,2005年核电生产量占其电力生产量的份额高于78%。在其他新能源开发方面,法国制订相应的法规,重点实施加速发展生物能源的各项措施,力求到2010年实现将可再生能源产量提高50%的目标。      在节能领域,法国推出多项措施应对油价高涨把自己家的垃圾分类处理,以利于政府回收,这已经成为几乎每个法国人每周都要做的事情。在民众的自觉参与下,每年80%的废弃包装类垃圾都得到了循环处理,63%的废弃包装类垃圾经再处理后被制成了纸板、金属、玻璃瓶和塑料等初级材料,17%被转化成了石油、热力等能源。在政府的鼓励和普通百姓的积极参与下,法国实现了工业体系和社会体系利用少量资源获得最大利益的目标。为应对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给法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出台多项“减油耗举措”。首先,推出“清洁汽车免税政策”,即凡购买低能耗、低污染的“清洁汽车”的法国公民可享受免税1525~2000欧元的优惠。政府还将在5年内投资1亿欧元研发新一代清洁汽车。与此同时,为减少污染,法国政府将对一些高污染的大型车辆征收双倍的行车执照费。其次,鼓励使用生物燃料,政府的目标是在2008年将生物燃料在燃料总消耗量中的比例提高到5.75%。因油价高涨,法国驾车者缴纳的燃油税也节节高升,对此,法国政府把高出2005年燃油税预算的税收返还给法国民众。此外,政府还拿出部分“超额税金”补助困难行业或鼓励失业者就业。   4.日本   日本的新能源政策规定,电力公司有义务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2003年4月开始,日本给电力公司规定强制使用新能源,即,根据其销售的电量,必须使用新能源发电量的比例。因此,电力公司必须自己利用新能源发电,或从别的公司购入新能源的发电量。规定的新能源发电有五种,即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1MW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如果不切实履行这些义务,经济产业大臣将向电力公司提出警告,如果违反规定将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日本资源能源厅发表了新能源电力使用量的义务规定,2003年度,全国10家电力公司合计为32亿kWh,2010年将增加到122亿kWh。目前,风力发电正在日本快速增长,2005年已经跻身全球十大风能市场。    在新能源的长期发展战略方面,2004年6月,日本通产省公布了“新能源产业化远景构想”,目标是2030年以前,要把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扶植成商业产值达3万亿日元的支柱产业之一,从而进一步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度,提高日本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新能源产业领先世界。针对这一构想,政府在税制等方面采取优惠制度,促进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并扶持新能源产业及产品向出口创汇方向发展。通产省估计,通过实施这些对策,太阳能、风力、燃料电池领域的市场规模将从2003年的4500亿日元增加到2030年的3万亿日元,该领域的就业规模也将达31万人。    在节能领域,日本是建立节能体制最完善的国家,相应的节能政策措施全面而细致,2005年日本环境省甚至提出改变上班着装习惯达到节能目的的新措施。   [国际能源网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