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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越南拟对燃料及石化产品征收环境费

2009/11/20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家商务部网2009年11月17日]   据越南快讯网(vnexpress.net)11月16日报道,越南财政部正就对燃料及石化产品征收环境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该部认为,燃料油、煤炭及天然气等是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人类健康的罪魁祸首。环境费收费标准为:汽油和航油为1000-6000盾/升;柴油为500-2000盾/升;煤油及重油、润滑油等为300-2000盾/升;煤炭为6-30盾/公斤;天然气和煤气为35-100盾/立方米;塑料粒子和粉、塑料薄膜和工业油漆为500-2000盾/公斤;洗涤剂为400-2000盾/公斤;无机酸和碱为600-3000盾/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