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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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京报2009年11月11日] 航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20元,分析称复征后附加费“价码”可能较低。
9日晚,发改委发出通知,由于国际市场油价受多种因素影响持续攀升,决定自10日起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航空公司使用最普遍的三号喷气燃料的价格由4870元每吨上调至5190元每吨,每吨涨320元。这次提价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
10日,携程等多家机票代理商表示,目前还未收到航空公司复征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国航方面表示,此前三大航已提交了复征的申请,目前还未收到具体通知。
对此,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师李磊分析称,发改委强调将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的连锁反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因此此次复征的标准可能不高,估计可能在20元/40元这样一个较低的标准,即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40元。
“燃油附加费一般只能抵掉航空公司70%的成本。”李磊说。但考虑到目前国内航空市场需求恢复较快,此次航油采购价格上调对航空公司成本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