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2011年8月6日]资源税改革和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述改革的实质在于理顺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进而达到促使人们高效利用资源能源的目的,但改革推出的时机却遭遇了困境。在经济周期的上行阶段,国家为减轻通货膨胀压力会选择延缓改革推出的时机;同时也应看到在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国家为确保经济增长也会延缓改革推出的时机。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改还是不改,何时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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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市场

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可先改而后完善

2011/8/9 9:21:43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经济导报2011年8月6日]资源税改革和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述改革的实质在于理顺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进而达到促使人们高效利用资源能源的目的,但改革推出的时机却遭遇了困境。在经济周期的上行阶段,国家为减轻通货膨胀压力会选择延缓改革推出的时机;同时也应看到在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国家为确保经济增长也会延缓改革推出的时机。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改还是不改,何时改呢?
  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和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势在必行。主要原因如下:第一,我国单位GDP对电力、钢铁等资源能源的消耗强度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这种依靠廉价生产要素驱动经济增长的模式,不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因而是不可持续的。第二,价格低于合理水平鼓励过度需求,甚至会导致出现供给短缺的局面,进而威胁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以电力行业为例,今年一季度我国局部地区出现了电荒。与以往发生的时间不同,本次电荒不是发生在夏季用电高峰期,而是发生在传统的电力需求淡季。这一方面固然与经济增速回升增加了电力需求有关,但更重要的是电力供给侧发生了问题。由于煤电价格长期没有理顺,致使火力发电企业盈利水平降低或者亏损,火力电源投资步伐放慢,发电积极性降低,从而威胁到了我国电力供应的保障能力。从发电设备利用率看,今年一季度我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35小时,较电力需求旺盛年份2006年同期低116小时;火力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292小时,也显著低于2006年同期水平。第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因商品稀缺程度的不同而带来的商品比价关系调整是必然的过程。
  破解上述困境的关键在于加快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那么改革会显著推动物价上涨吗?短期来看,虽然改革引起物价总水平的上涨不可避免,但处于较低可控的水平。笔者曾做过专门测算,电力、煤炭、原油价格提高10%,将会推动CPI上涨0.762%、0.274%、0.495%,由此可以看出,这对短期物价总水平的影响有限,尤其当考虑到西部地区实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仅为5%,且相关能源生产企业未必能完全转嫁税率提高增加的成本的影响,故改革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的能力又会大打折扣。而长期来看,资源税改革和电力形成机制改革会显著推动物价上涨吗?未必。资源产品价格提高,一方面会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但另一方面也会对价格上涨产生反向的抑制作用。价格上涨会形成成本倒逼机制,促使企业等经济主体更加注重节约资源能源、更加注重技术进步、更加注重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化解成本上涨压力,这反而有利于维护物价总水平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综上所述,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兼顾当前和长远,把握好政策的节奏和力度,稳步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对于选择推出时机的问题,可采取先行启动改革然后逐步完善的策略。以资源税改革为例,资源税税率可以不一步到位,而是以较低的税率(比如2%而不是5%)拓展到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产品起步,然后再则择机把资源税率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这样既可以减少改革遇到的阻力,又能达到稳步推进相关改革的目的。第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改革带来的短期价格上涨演变成长期螺旋式物价上涨。在目前通胀预期比较强的背景下,推进改革带来的物价上涨可能会加剧物价长期上涨的压力,因此在微观领域推进改革的同时,宏观上正确引导通胀预期,并配套实施适度紧缩的货币政策,以达到稳定物价总水平的目标。第三,加强对相关资源能源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其利用垄断能力过度提价,从而避免其不正当提价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