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石化市场
每吨油补贴千元,福建省的士不提价
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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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东南新闻网2008年7月1日]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中的出租车及种粮农民的用油补贴标准已明确。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出租车暂不调整运价的要求,福建省从今年6月份至12月份,对出租车用油按每吨1000元标准进行补贴。
据了解,除中央财政补助40%外,省级财政按20%幅度给予补助(不含厦门),并要求所在地财政再按40%的幅度予以补助,厦门市按60%幅度给予补助。通过分担补助的办法,消除因油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确保出租车业不提价。
相对去年11月、12月,福建省汽油、柴油价格补贴标准提高到500元/吨,今年6月份至12月份对出租车用油的补贴标准有更大的提高。
此外,为减轻成品油调价对农民种粮成本的影响,更好地帮助种粮农民消化化肥价格上涨而形成增支,6月23日,省财政紧急下拨2008年第三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其中:52个非粮食主产县(市)每亩增加补贴4.8元,加上第一、二批每亩补贴30元,合计每亩补贴34.8元;25个粮食主产县(市)每亩增加补贴5元,加上第一、二批每亩补贴40元,合计每亩补贴45元。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必须在今年7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