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原油供应趋紧惊扰国际油价创新高
200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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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2月29日讯: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于2008年3月15日前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在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于2008年3月13日前,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有关机关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2008年3月13日前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信箱
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件:wxhxp@chinala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