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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中国有信心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
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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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网2008年1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8日发出紧急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液化气乱涨价行为,维护液化气市场价格秩序。在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后,各石油生产企业立即展开自查,纠正了擅自提高液化气出厂价格的行为。
由于工厂出厂价降低,石油液化气经营企业也相应降低了石油液化气的零售价。据调查,全国部分城市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较大幅度下降。广州市液化气(14.5公斤装)零售价格普遍降为110—113元/瓶,每瓶降价10元。石家庄市的价格由98元/瓶降为79元/瓶,每瓶降价19元。郑州市、武汉市液化气(14.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10元/瓶、108元/瓶分别降为100元/瓶、98元/瓶,每瓶降价10元。南昌市液化气(14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月8日的120元/瓶降为104元/瓶,每瓶降价16元。合肥市液化气(1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12.5元/瓶降为105元/瓶,每瓶降价7.5元。南京市液化气(1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102元/瓶降为98.7元/瓶,每瓶降价3.3元。济南市液化气(12.5公斤装)零售价格由92元/瓶降为89元/瓶,每瓶降价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