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水平井综合配套技术在大港油区发挥神威
2007/12/21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新华网2007年11月27日] 继面向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地方政府、企业界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后,备受关注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即将于下月初向全社会公布并征集意见。从最初起草到完成征求意见稿,能源法出台的脚步渐行渐近。
在27日国家能源办举行的能源法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上,能源法起草组宣布将从12月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而与会专家、学者、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代表一致表示,面对当前能源需求紧张局势,能源法的制定将进一步保障国家经济能源安全。
自2006年初开始起草能源法,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从最开始的重点问题研究到形成工作稿大纲,到工作稿的一稿、二稿、三稿、四稿,到今年9月形成的讨论稿,和目前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历经几十次修改的能源法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立法宗旨。
在广泛征求意见、谨慎起草的背后,体现了有着能源领域“宪法”之称的能源法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据悉,目前,中国虽然施行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统、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的基本法。而能源法的出台将健全中国能源法律体系,不仅为能源领域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依据,也有助于解决能源单行法之间以及能源单行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
“能源法是中国能源领域的纲领性法律,其核心宗旨是使国家能源管理走上法制轨道。”国家能源办副主任、能源法起草小组秘书处负责人、专家组组长徐锭明对记者说。
据能源法起草组介绍,即将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共15章132条,包括总则、能源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服务、能源节约、能源储备、能源应急、农村能源、财税奖励与约束、能源科技、能源国际合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
徐锭明说,十七大报告中有20多处提到“能源”一词,能源地位凸显重要,这也为下一步抓紧出台能源法指明了方向。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邓海峰博士说,当前中国节能形势依然严峻,国际油价高企威胁国家能源安全,同时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也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首要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应尽早出台能源法。
由于能源法涉及中国能源领域的各个方面,牵扯众多部门,因此在起草中很多热点问题尚面临争议。此次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发展农村能源、解决能源企业产权问题以及成立能源监管机构等热点问题各抒己见。
徐锭明表示,能源法起草组将认真听取各界对能源法的建议,并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对能源法进一步进行修改,力争在年底形成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