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6口煤层气井完成压裂
2007/12/20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杭州日报2007年11月15日]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保证液化气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保证市场供应。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督促所属液化气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月度平衡和衔接,努力增加资源供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液化气生产、进口和调运的协调,及时处理生产、进口、运输和市场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液化气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要求液化气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液化气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液化气销售价格管理工作,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对放开价格的地区,要制定液化气价格上涨应急预案,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要及时依法进行干预。同时要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