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央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应突出“四个着力”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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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为下一个金色十年贡献能源力量[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24-12-10]
2024年是共建“一带一路”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1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四个相结合”、“三个统筹”、完善九个方面机制建设等一系列新要求,为下一个金色十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引了前进方向。
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领域。过去十余年,以中国石油为代表的能源央企,积极参与共建国家的能源投资和建设,油气、水电、风电、光伏等领域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陆续落地,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入推进,助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转型、低碳发展,不断增强共建“一带一路”的感召力、吸引力和认同感。
面对当前国际的复杂环境,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次座谈会上的新要求,能源央企应在“四个着力”上不断下功夫,携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深化国际能源合作,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下一个金色十年贡献能源力量。
着力提升供给能力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结合。面对地缘政治冲突,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能源投资、贸易受阻,国际能源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面临挑战。特别是在乌克兰危机中,欧洲国家能源安全窘境唤醒了各国能源安全意识,维护能源安全的紧迫性前所未有。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是能源央企肩负的重大使命,我国能源央企必须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核心需求。
能源央企要聚焦提升能源供给能力,以“一带一路”沿线为重点,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全产业链合作,高标准建设标志性能源项目和旗舰工程。发挥技术和产业优势,推进现有能源合作项目,拓展优质新项目合作,提升沿线国家能源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区域能源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韧性。坚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扩大贸易和产能合作,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和路径,共同应对全球能源问题,实现开放条件下的我国能源安全。
? 着力构建绿色丝路 突破能源转型瓶颈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统筹巩固传统领域合作和稳步拓展新兴领域合作。对比煤炭、油气等传统领域能源合作,新能源产业是近年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新兴领域,目前,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在全球降碳减排的大背景下,开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能源合作已是必然。然而,南北国家之间新能源发展差距却不断拉大,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新能源基础设施缺乏、技术不足等瓶颈问题,合作意愿强烈。为此,加大绿色低碳合作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点方向。
能源央企要坚持统筹增量与存量,通过提升绿色能源发展创新能力,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深度融合,开拓共同发展绿色能源新空间。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风光发电、绿电制氢、先进核电、海水淡化等领域合作,拓展“油气+”的先进技术领域合作,发挥光伏、特高压输电、水电等产业技术优势,开展绿色能源、绿色技术、绿色金融互利合作,深化生态环境和气候治理合作,共同打造“绿色丝绸之路”。
着力防范重大风险 维护海外企业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要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近年来,全球和地区性安全问题持续增多,能源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工具化,大国博弈加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局不稳、政策多变,安全局势恶化,海外能源项目风险总体上升。部分能源央企海外社会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有待加强,部分高风险地区项目中方员工比例较高,本地化程度有待提升。海外企业利益保护成为能源央企开展国际化经营躲不开、绕不过的重大问题。
能源央企要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地缘政治重大形势研判和前瞻性研究,提前做好“一带一路”共建项目安全风险应对预案,强化QHSE和社会安全风险管控。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守相关国际法和所在国法律法规,妥善应对部分国家政府经济诉求、合同争议,维护海外企业正当利益。要拉紧“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纽带,加强共同发展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统筹标志性项目和“小而美”项目建设,满足当地用能需求,增进民生福祉,让当地民众获得感更强,对中国能源企业认同感更强,为海外项目安全稳定运行营造良好环境。
着力完善平台机制 保障合作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近年来,西方国家和部分资源国家所主导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面临治理能力弱化、协调机制不足等问题,能源治理体系变革迫在眉睫。由我国倡导建立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已达到33个。今年10月,我国召开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共建“一带一路”能源政策沟通持续深化。同时,中国石油等一批能源央企深入参与世界石油理事会、世界燃气大会、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APEC能源工作组等国际能源组织事务,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贡献中国方案。
能源央企应持续完善能源合作平台机制,积极参与多边合作交流,拓展“一带一路”合作“朋友圈”。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平台机制,参与“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中俄能源商务论坛等政企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完善各层级能源合作机制,深入开展能源项目对接。要完善企业国际能源合作交流机制,打造更有影响力、行业引领力的高端主场会议和论坛,加强科技和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要持续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积极参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能源论坛等国际组织事务,扩大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共同推进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能源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