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下游 中海油将整合山东地方炼油厂
2008/1/9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ĽIValign=center> [京华时报2007年12月19日] 2007年12月我国能源领域发生了一系列历史事件:12月3日,能源领域的大法——《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2月6日,40位顶级专家组建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12月18日,石油储备的“神经中枢”——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宣告成立。这一系列密集动作后面的大背景,是国际油价持续徘徊在90美元/桶左右的高位,和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向50%比例靠近的现实。
储备中心揭开面纱
昨天,国家发改委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18日正式成立。至此,一直“雾里看花”的我国石油储备制度终于揭开面纱。
“这一机构早就该成立了”,昨天,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颇有些激动,“之前对于我国石油储备到底怎么运作的,普通人都靠猜。”
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人士介绍,新成立的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就设置在能源局之下。与能源局之下的行政机构——石油储备办不同的是,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属于事业单位。记者了解到,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将作为我国石油储备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和管理,承担战略石油储备收储、轮换和动用任务,同时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的供求变化。对此,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石油储备中心负责判断储备石油的时机,比如在油价高的时候,可以抛出一部分石油,等待油价回落时重新购入。不过,石油储备中心履行国家石油储备义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储油“神经中枢”开通
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一方面可增强中国石油储备的管理力量,另一方面还可理顺中国石油储备管理层级关系。
这一表态自然令人联想到今年年中的一场审计风波。当时,国家审计署披露,在我国4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国家发改委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额调增了28.5%。国家审计署还提出,国家发改委具有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不利于(石油储备基地)实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
众所周知,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代表国家出资,分别在浙江镇海、浙江舟山、辽宁大连和山东黄岛成立了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并负责4个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我国石油储备三级管理体系的设定,国家发改委作为石油储备的管理层,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则是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而石油储备基地担当石油储备重任。若以人体作比喻的话,国家发改委好比是“头”,石油储备基地好比是“四肢”,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则好比是“神经中枢”。不过长期以来,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一直缺位。“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建立的最大意义,就是拉开了石油储备向专业化、正规化发展的序幕。”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
昨天,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将采取类似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的运作模式,在业务隶属上暂归国家发改委管辖。
专家建言增加储量
随着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的成立,各地专家迫不及待地建言:加快增加我国石油储备数量。
根据初步规划,我国建立的是30天的石油储备数量,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夏义善告诉记者,国外普遍建立的是3至6个月的石油储备数量。
“我们手上握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当前美元不断贬值,油价不断攀升,综合考虑,目前买入石油还是划算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称:“此前,我们一直嫌油价太高,然而国际油价已从当时的三四十美元涨到现在的90美元一桶了。短期内油价会持续运行在每桶60美元以上的高位。受次级债等因素影响,美元贬值趋势可能持续,在无法判断油价是否暴跌的情况下,任何时候买入石油都是好时候。”在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向50%比例靠近的情况下,增加石油储备数量的建议得到了不少专家的认可。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的石油储备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牛犁经济师表示,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只打算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而不会用来操纵油价。如果我国建立了完善的石油储备体系,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的“油荒”问题就会得到缓解。国家发改委方面更表示,建立石油储备的目的是为应对突发事件,防范石油供给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储备基地建设铺开
根据规划,浙江镇海、浙江舟山、山东黄岛和辽宁大连首批4个石油储备基地预计于2010年全面建成。目前,镇海、舟山两大基地已基本建成,分别于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开始注油。黄岛石油储备基地也将在今年底竣工,库容约为300万立方米,2008年底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第二批石油储备基地已经开始选址,唐山曹妃甸、广州南沙、深圳宝安、海南洋浦、甘肃兰州等地均有望列入备选名单。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初步规划,我国将用15年时间分3期完成石油储备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储量安排大致为:第一期1000万至1200万吨;第二期2800万吨;第三期2800万吨。
l 链接石油储备在国外
最早建立石油储备的国家:法国
1923年,法国要求石油运营商必须保持足够的石油储备。1925年,法国成立“国家液体燃料署”管理石油储备。法国石油战略储备由国家、专门机构和石油生产经营者三者共同管理并承担费用。
石油储备量较多的国家:日本
1975年,日本制定了《石油储备法》,通过立法正式建立石油储备制度。日本实施以国家储备为主的石油储备战略,规定政府系统的“石油公团”必须承担起国家石油储备的责任。目前,日本采用150天左右的标准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在全球属于石油储备量较多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