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释油价上涨供求矛盾较调价前大为缓和
2007/11/13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上海证券报2007年12月12日]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李河君在昨天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透露,由新能源商会牵头,知名会员企业共同倡议发起的“新能源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申报材料已经上报至国家发改委。
此前,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投资基金将成为新能源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是一种重要的中长期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将主要对未上市新能源企业实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其着力点包括中小新能源企业、新能源产业的薄弱环节,乃至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商会自身造血机能和可持续发展。
在2007年1月12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例行理事会上,《关于设立“中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倡议书》草拟完成。该倡议书获得广泛认可,仅新能源商会理事单位企业就有超过10亿元的资金意向,未来的基金规模更有望超过100亿。
据悉,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分成的投融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一节中明确提出:“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日前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中也指出,我国能源产业基金的试点工作应该提到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了。国家有关方面应该尽快对能源基金的试点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能源工业实现既快又好发展考虑,能源产业投资基金试点需要整体考虑、统筹安排、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需要加以引导和协调;从改革方向看,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将为我国能源工业发展开辟新的投资资金的来源;从发展前景看,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成为支持我国能源工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