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2023年度八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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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人民网 2024-03-25]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李博)外挂“作弊器”,不合格车辆摇身一变成合格;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检测数据;断电停产应付执法检查,欲盖弥彰;超标排污,污染环境……3月2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通报了2023年度八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
2023年9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定期排放检验监管系统筛查检测数据和视频,发现怀柔区某机动车检测企业多辆机动车检验报告和检验过程数据中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读取的车辆代码信息完全一致。执法人员进一步开展调查,发现该单位在7辆车不符合检验合格标准情况下,采取强制关闭电脑终止检验程序、违规外接作弊器等手段,篡改OBD读取数据及检验结果,使不合格车辆蒙混过关通过检验,转为“合格”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七百五十元,并处五十万元罚款。
案例二:环境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2023年10月,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提供的检测报告与台账记录的生产设施运行状况不一致。进一步调查发现,某环境监测公司对该企业开展比对检测时,仅在厂区内停留18分钟,但检测报告记录的取样检测时间约2小时。该环境监测公司伪造了比对检测报告的原始数据及记录,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将相关线索、证据移交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三万元罚款。
案例三: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2022年10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顺义区某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厂区不到5分钟,6条本在生产干混砂浆的生产线被人为断电停止生产。进一步调查发现,这6条停产的生产线中有4条未安装除尘设备。企业工作人员得知执法人员前来检查,通过微信群发出停产通知,属于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
案例四:储油库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2023年3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房山区某经营汽柴油存储和销售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发现,该企业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的真空泵已拆除,油气回收装置无法正常使用,而该企业仍正常经营,导致油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造成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改正,并处十五万元罚款。
案例五:饮食服务项目超标排放油烟
2023年2月,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企业开展执法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油烟排放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过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分别超标1.6倍、0.5倍。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案例六: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3年8月,延庆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对该公司使用的轮胎式装载机进行排放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其排气烟度光吸收系数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Ⅱ类限值,这台装载机排放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五千元罚款。
案例七: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2023年10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发现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企业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经调查,该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数采仪中,用来折算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参数不符合《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导致自动监测数据失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处四万元罚款。
案例八:重点排污单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水污染物
2023年6月,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排污许可持证单位总排口及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所排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了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州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处二十五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