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专家论坛  >  RCEP敲定成品油行业迎商机?
专家论坛

RCEP敲定成品油行业迎商机?

2020/12/4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20-12-03]
  编者按八年磨一剑,史上最大自贸区来了!
  11月15日,涵盖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正式签署,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就油气行业而言,由于我国原油、天然气进口已经是零关税,RCEP对原油、天然气等大宗原料进口的影响有限,但对柴油、燃料油等成品油及其部分原料进出口的促进作用是可以预见的。随着未来RCEP框架下各国之间的贸易细则陆续敲定,RCEP的红利将逐步释放。
  蛋糕虽大但依旧有限。国内成品油行业需做好充分准备,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抓住RCEP带来的贸易商机。
  专家观点
  01进口关税逐步减让至零,会冲击国内市场吗?
  ○将对国内成品油市场形成冲击。由于主要国家和主要产品进口关税采取逐年削减的方式,冲击将逐步释放。
  ○对于轻循环油、润滑油基础油等,将出现进口量的大幅增长。
  唐葆君(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中国与东盟十国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有利于地区投资、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也会对我国部分行业特别是成品油等行业产生冲击和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炼油能力的快速增长,我国成品油市场总体呈现供过于求的态势。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9年我国汽油、煤油、柴油共出口5536万吨,相当于我国汽柴煤消费量的1/7,而同期进口量仅510万吨,净出口超过5000万吨。
  由于进口关税税率的降低,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会逐步加剧。目前,我国汽油、柴油和航煤的进口关税税率分别为5%、6%和9%,在RCEP协定中,我国对不同来源的成品油实施不同的优惠税率管理。对于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东盟国家,给予的税率优惠最大。汽油、航煤的关税税率直接降为零,柴油税率逐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与给其他国家的优惠税率相比,也是降速最快的。对于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两个成品油需要大量进口的国家,也给了相对优惠的税率。对于日本、韩国这两个炼油行业非常发达、成品大量出口的国家,则优惠力度相对较小,但总体方向也是逐步降低的。对从日本进口的汽油和柴油关税税率每年下降0.3个百分点,航煤每年下降0.8个百分点;对从韩国进口的航煤关税税率直接降为零,汽油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柴油则前14年维持6%的税率,之后每年下降0.05个百分点。
  因此,进口关税降低将对国内成品油市场造成冲击,不过由于主要国家(日本、韩国)和主要产品(柴油)进口关税采取逐年削减的方式,冲击将逐步释放,一方面保护了国内炼油产业,避免在短期带来巨大冲击,危及国内产业安全;另一方面也倒逼国内相关企业降低成本、转型升级,促进石油下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丁旭(隆众资讯成品油分析师):RCEP正式签署对成品油进出口并无实质影响,这是因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汽油、柴油的进口关税较低,而成品油出口目前并无关税壁垒。但对于轻循环油、润滑油基础油等生产汽柴煤或润滑油的原料,将出现进口量的大幅增长。如轻循环油主要作为柴油的调节组分,是100%依靠进口的品种。由于东盟特惠国政策,从东盟国家进口的关税税率已降为零。从进口来源看,韩国是国内轻循环油最大的进口来源国,关税税率为4.2%;来自日本的进口量也相对较多,关税税率为7%。因此,一旦后期税率下降甚至取消,在成本优势下,轻循环油的进口量将必然增长。
  对于润滑油基础油,目前国内从东亚诸国进口基础油都有不同程度的关税,而来自韩国及新加坡的进口量占据进口总量的70%。一旦关税减免甚至取消,成本叠加票据优势,进口量或有明显增长。目前在国内,进口基础油的主要消费用户是美孚、嘉士多和壳牌,但这几大巨头也已开始关注国内资源。未来增加的进口量可能会对国内基础油的供应和运营造成一定影响。
  02零关税将在多大程度上刺激成品油出口?
  ○短期而言,RCEP协定对我国成品油出口影响有限,但在通关便利化方面的显著优势,将为我国成品油出口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虽然RCEP内贸易航线较短,对全球船燃需求刺激整体有限,但对中国而言仍是利好。
  ○RCEP对所有成员国都是平等的,所有成员国都将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对中国相对薄弱的高端产品出口而言,有可能落后于日本、韩国和新加坡。
  唐葆君(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RCEP各成员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10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重大阶段性建设成果。就成品油出口而言,短期影响有限,但中长期有助于提升出口潜力。
  目前,在各缔约国中,澳大利亚、印尼、菲律宾、越南、缅甸等国成品油供不应求,但RCEP协定并未使上述国家对华成品油进口关税发生明显变化。澳大利亚、印尼、菲律宾对中国之前就不征收成品油关税,越南在此次协定中对中国的成品油没有削减或取消关税的承诺,缅甸则要求维持成品油1.5%的税率12年后才降为零。因此,短期而言,RCEP协定对我国成品油出口影响有限。
  不过,RCEP协定在通关便利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全面取消了货物贸易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使区内产品相对于区外同品质产品更具竞争力,将为我国成品油出口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从中长期看,RCEP协定有助于改善地区投资和贸易环境,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共同繁荣,成品油需求也会随之增长。
  田秋瑾(隆众资讯燃料油分析师):目前,全球的船用燃料油需求在2.5亿吨水平。今年受全球疫情影响,船燃市场萎缩7%左右。RCEP内各国间货物贸易在零关税刺激下会大量增加,刺激船燃需求的提升。虽然RCEP内贸易航线较短,对全球船燃需求刺激整体有限,但对中国而言仍是利好。截至目前,今年中国市场保税船燃供应量已近1700万吨,预计全年可超1800万吨。需求刺激下,中国炼厂的低硫燃料油产能将继续提升,目前已获得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的炼厂也会持续供应出口合规的低硫船用燃料油至中国保税船燃市场。与低硫船燃相类似的是,随着贸易及各国互通增强,航煤等产品需求或将有所反弹。
  因此,借鉴新加坡的经验,一方面要发展自贸区的保税船燃调和业务,建立中国的保税船燃调和中心;另一方面,降低炼厂的船燃生产成本仍是当务之急。
  丁旭(隆众资讯成品油分析师):目前国内成品油出口执行裸价出口政策,国家近年来一直鼓励加大成品油出口力度,在出口税费方面已基本没有制约。
  东南亚是国内成品油的主要出口消费区域,其中出口到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汽油出口量占国内汽油出口总量的82%,出口到菲律宾、新加坡、澳大利亚、泰国和韩国的柴油出口量占国内柴油出口总量的59%,出口到越南、韩国、新加坡、美国、菲律宾和澳大利亚的航煤出口量占国内航煤出口总量的34%,但RECP不会带来政策上明显的新利好。目前对汽柴煤出口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海外疫情,今年出口量的缩水主要源于此。
  对国内炼厂而言,未来的挑战可能在于,市场容量有限,谁优先进入,谁就可能抢占市场。而RCEP对所有成员国都是平等的,所有成员国都将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对中国相对薄弱的高端产品出口而言,有可能落后于日本、韩国和新加坡。
  业界思考RCEP助推我国船供油市场蓬勃发展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孙厚刚
  今年是全球低硫船燃元年,整个船供油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燃油品种结构、物流模式、销售方式、计价特点等方面都颠覆了以往的形式。对船供油行业而言,也是一个新的起点、一次新的征程。
  为避免出现供应紧张,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财政部、国税总局等国家部委积极应对国际海事组织“限硫令”新规,迅速出台了低硫船燃一般贸易出口免税政策以及1000万吨低硫船燃配额指标,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国内主营炼厂积极布局低硫船燃产能。
  1~10月,国内低硫船燃产量突破600万吨规模,辽河石化、大港石化借助其低硫重质原料工艺,生产的低硫船燃质量已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越来越多的国外船东选择在中国港口加注燃油。预计今年我国保税船供油总量突破1600万吨规模,比去年逆势增长30%,成为全球船供油枢纽港增速最快的港口,也成为全球船供油市场最为瞩目的区域和焦点。随着自主供应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船供油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船供油行业是连接石油产业和航运产业的纽带,是港口服务的主要功能,在航运配套功能中,船舶燃油供应是重中之重。航运市场的繁荣,势必将促进我国船供油市场的快速发展。
  首先,RCEP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自由贸易协定,未来随着各国贸易谈判细节陆续敲定,RCEP的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区域内的产业互补加强,经济贸易活跃,带动航运市场更加繁荣,也为船供油市场创造巨大发展空间。
  其次,RCEP的签署将推动全球船供油市场东移加速。在东亚地区,新加坡是全球最大的船供油中心,预计今年供油总量再次突破5000万吨规模,比上一年增加6%。我国是全球船供油市场增速最快的地区,今年保税油供油总量预计突破1600万吨,增加30%以上。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等地区和国家船供油总量也保持稳定,整个东亚地区船供油总量接近1亿吨规模,占全球船供油市场的33%。
  再次,我国船供油市场在东亚地区的竞争力不断提升。一方面,国内炼厂生产的低硫船燃直接供应船东,质量保障能力提升,船东普遍担心的相溶性、兼容性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燃油质量问题争议远少于欧美市场,低硫船燃自主供应数量占比已经达到50%。另一方面,以宁波—舟山港为代表的核心枢纽港的供油价格优势不断扩大。自5月份之后,舟山港低硫船燃供应价格与新加坡的价差不断缩小,特别是三季度大部分时间段低于新加坡市场5~10美元/吨,远低于周边韩国、日本等国家的价格,加上我国疫情控制较好以及一系列供油便利化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大量的国际航线船舶选择在国内港口加油,也为国内外航运公司降低了大量的燃油成本。
  展望未来,RCEP政策必将助力我国船供油市场发展驶入快车道,值得期待。
  我国是航运大国,正在成为航运强国,也将有机会成为东亚地区船加油中心。我国炼油企业已经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部署规模庞大的低硫船燃产能。中国石油规划2025年形成1100万吨的产能,中国石化规划在2023年之前形成1500万至2000万吨的产能,中国海油规划2022年形成600万吨的产能,中化规划2021年形成100万吨的产能,合计产能将超过3000万吨。如果上述规划目标顺利实现,我国船供油总量将比2020年增长一倍以上,与新加坡市场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区域市场影响力将大幅提升。
  对于我国船供油企业而言,应借助国内市场巨大的产能优势,全力提升自主供油保障服务能力,一方面要通过实施大客户战略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努力与船东客户签署长期合约,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其稳定的燃油供应商;另一方面要积极实施船供油业务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推广无接触供油服务,加大质量流量计的推广力度,尝试电子BDN一体化无缝监管应用,加大先进大吨位供油驳船的技术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此外,还要顺应国家绿色航运发展的大势,协同航运公司稳步开展清洁船舶燃料的技术研发,增加在LNG、甲醇、LPG、氢气、氨气等船舶替代能源的科技投入,为促进我国航运业持续向零排放过渡、为全球实现航运脱碳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企业动向在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大于求的当下,炼化企业应如何消化过剩产能、落实提质增效——
  大庆石化拓宽油源进军亚太
  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刘莉莉)12月1日,大庆石化3.5万吨92号车用汽油陆续抵达大连港口,准备运往新加坡。随着大庆石化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项目全面投产,首批用大庆原油和俄罗斯原油加工的92号车用汽油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中国加入全球最大自贸区。协议生效后,成员国间降低关税、开放市场,石油化工等行业将面临挑战。
  今年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和价格受到严重冲击,东北地区内陆企业炼油产能过剩,供需矛盾突出,加剧了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成品油出口成为各炼油企业消化过剩产能、落实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7月初,大庆石化成功开拓新加坡成品油市场,和大庆炼化一起,开创中国石油内陆炼厂成品油海上出口的先河。这不仅打破了传统的销售模式,提高了资源流向的灵活性,也为成品油进入国际市场起好步、开好局。10月中下旬,“大炼油”项目全面投产,项目采用新增350万吨/年俄罗斯原油与大庆原油分炼模式,原油一次加工量提升至1000万吨。在集团公司的统筹部署下,大庆石化抓住国际市场契机,充分利用俄油资源提高原油加工能力,扩大出口规模,持续进入国际市场,拓展提质增效新路径。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大庆石化形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生产规模决胜之年。大庆石化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稳步实施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项目。
  随着12套主体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建成投产,大庆石化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可生产26个品种、109个牌号产品,汽油池辛烷值大幅提高,烯烃指标改善明显,汽油产品质量可达到国ⅥB阶段标准。生产方案更为灵活,按照“宜油则油、宜化则化”原则,根据整体效益测算和综合分析,选择最优工艺路线组织生产,在整体产能增加的有利条件下,目前,高附加值产品95号汽油产能可达到10万吨/月。
  对照国家以“减油增化”作为调整石化行业结构的方向,“大炼油”充分发挥炼化一体化优势,使上下游产业链更为完善。连接起“油头”和“化尾”,通过加强液化气和轻烃、柴油和石脑油、加氢裂化和石脑油等效益对比,进一步优化化工轻油结构,增产优质裂解原料,推动乙烯精细加工和高端加工。同时,每年可附加生产几十万吨甲苯、二甲苯、液化气等基础化工原料,供给全省化工、化纤、聚烯烃等下游产业,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收获规模效益。
  大庆石化积极压缩可控成本,一方面抓好生产优化和平稳运行,根据市场价格平衡原料配比,适时增加化工原料内供量、减少外采量,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严格物资管理,牢固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采取公开招标、引入新供应商增强竞争等方式,降低三剂原料采购成本。此外,优化产品配方、掌握核心技术,与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合作开发的催化剂,成功应用在20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一举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