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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不减反增 为煤层气“简政”

2019/4/18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9-04-17]日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全省第一张煤层气勘查许可证,成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中,继山西省之后又一个完成审批颁证的省份。
  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第75号令以委托的方式下放煤层气审批登记权限到贵州厅等6个原省级国土资源部门。6个试点省份旨在对煤层气矿业权审批登记全流程服务可靠性、便捷度、规范化进行检验。
  两年过去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试点效果不及预期,背后存在的审批流程简化不到位、技术瓶颈待突破和低效井改造难等问题仍十分明显。
  审批时间不减反增
  煤层气矿权审批程序繁冗导致项目进度迟缓一度饱受行业诟病。审批权下放,在“家门口办事”本应该省时省力,但多位煤层气企业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以前需要半个月至一个月就能完成的审批手续,下放至省后,却需要半年甚至一年。“审批权下放的初衷是为了简化流程,但下放后要盖的公章更多了,反而变复杂。”国家能源委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孙茂远告诉记者。
  “所以说试点成果并不明显,一直不温不火,对推动煤层气发展的效果也有待观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煤层气研究中心主任张遂安对记者说。据了解,在审批权下放至省后,省内相关决策部门会继续征求市、县两级单位意见。“该流程最大的问题就是市、县相关决策部门与原部委专业程度有差异,缺乏专业人才,对政策把握不全面,需反复研究,因此决策效率较低。”张遂安补充说。
  而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煤层气相关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地方保护主义使得省内决策层在审批过程中偏向地方企业,“排他的后果就是先进的技术、人才和充足的资金无法进入并保障勘探开发,这也会制约煤层气发展”,该人士说,“因此作为试点省份,在新矿权的审批上应该更多关注具备成熟开发技术和实力的公司,用技术驱动盘活产业发展。“企业要获得优质矿权,也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好地方企业与央企、国企、煤炭企业和煤层气企业的利益,更要全面考量公司实力,不失偏颇地批矿权。”
  审批手续“拖后腿”,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总地质师、三交合作项目外方首席代表饶孟余深有体会。“此前,企业融资较为顺利时,审批手续迟迟办不下来,项目无法开展。现在审批手续一定程度上有所简化,但融资难度增加又成为开展项目的阻碍”,饶孟余说,“资金和手续‘完美错过’,导致一些项目无疾而终。”
  除煤层气勘查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时间并无简化和加速外,日前刚刚推行的对外合作由“审批”改为“备案”的政策,手续办理要求也不够清晰和完善,“企业办理流程和备案材料交代不清,细则不够明确,对于我们来说仍是一大困扰。”饶孟余说。
  “旧疾”仍未愈
  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但由于开采技术、管道建设等限制,产量差强人意。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天然气的需求量无论从绝对值还是增幅都远远高于产量,尤其是2018年全年天然气进口创新高。
  煤层气作为天然气主要的有效补充资源,急需技术和认知的更大突破。
  在饶孟余看来,完成煤层气“十三五”规划颇有难度。要正确认识煤层气是种边际资源,对开发技术要求更高,应针对不同的地质特征制定正确的技术攻关思路。“用开采常规天然气的方式开发煤层气肯定行不通。”饶孟余说。
  煤层气开采原理相同或相近,但因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资源分布、煤层结构等各不相同,所对应的技术难免有差别。相比客观条件的多样化,现有技术显得不那么全面。
  煤层气的开发规律与常规油气有本质区别,工程技术开发规律要求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做重大调整。
  孙茂远指出,开发煤层气最难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国内独具特色的中浅层煤层气开发。要取得开发突破,就需要解放思想,不断更新对储层的认识,攻克技术难题。
  饶孟余表示,要想取得开发突破,可以从低效井入手。
  在煤层气开发早期,颇有星星燎原之势,爆发式打井后产量没有延续,使得这些煤层气井成为单井产量较低的低效井。“这些占据资源优势的区块未得到充分‘挖掘’,我们要因地制宜,将低效井盘活增加产量”,饶孟余说,“我们要从裂缝认识、主力层判断、单砂体细分角度对各类油藏展开深入研究,结合不同区块已有的技术,积极恢复低效井激发产能。”
  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如何攻克低效井并突破相关技术瓶颈,煤层气从业人员都在为之努力和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