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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企业传递政策红利

2019/4/10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多维度看税率下调对油品市场的影响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9-04-09]
  4月1日,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国内增值税税率下调,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现行10%的税率降至9%。这是继去年5月1日增值税税率下调后的第二次降税,时隔不到一年。密集的动作,巨大的降幅,显示出政府让利于民的决心。受政策影响,成品油、天然气、商业电、天然气管道运输等四项商品价格也同步下调。其中,汽油每吨下调225元/吨,柴油下调200元/吨。税率调整带来的效果立竿见影。据相关部门的预算数据,本次增值税下调将减税1万亿元。如此大的政策红利,谁是最终受益者?
  税法及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方面专家认为,增值税税率下降,本质是“政府让利,企业传递,消费者受益”。
  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市场处处长韩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能否从降税中获利,主要取决于所属行业的价格机制。我国的油气及电、管道运输等都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增值税下调带来的利润空间,已全部通过价格下调,让利给消费者。4月1日的调价通知就是例子,一天都没耽搁,直接降价。因此,本次降税,消费者是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
  除了国家价格管控,市场竞争也是影响企业享受降税红利的重要因素之一。以地炼企业为例,据咨询机构监测,4月1日上午,山东60余家地炼企业成品油出厂价均未下调,但这种状态仅仅持续了几个小时,下午两三点钟开始,地炼企业陆续下调成品油出厂价,降幅为30~50元/吨。
  对此,韩冰认为,每个行业的利润基本是稳定的,目前成品油市场资源供大于求,竞争激烈,某一家企业不降价,就给了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的机会,所以,即便国家不管控价格的商品,市场调节的作用也会倒逼企业降价。
  受政府价格管控与市场竞争的双重影响,油品产销企业在分享政策红利的机遇面前处弱势地位。中国石油经济研究院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炼能过剩约1.2亿吨,而国内的工业结构转型升级致油品消费动力不足。产销矛盾必将加剧国内成品油终端市场的竞争,削弱成品油加工及销售企业对消费者的议价能力,因此,减税带来的红利,在油品链条上只能通过降价传导到消费端。
  不过,公众对油品降价的期望值不易过高。中国石油规划总院市场营销所副所长丁少恒认为,受资源过剩及大量地炼不带票油的冲击,降税前的成品油批发价格已经远低于现行的最高限价,因此成品油批发环节,企业的让利空间是有限的,价格不会有大幅下降。
  也有极个别无竞争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政策红利,因为此类企业在市场上拥有绝对的定价话语权。但是,这种公司在整个国内市场都是凤毛麟角,对绝大多数企业而言,只是扮演了“导体”的角色。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降税对企业没影响。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还是会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
  其一是利好,涉及所有企业。在现行税法中,“影子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为税基,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影子税”的税额也会随之下调,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轻了纳税负担。
  其二是利空,涉及库存较大的企业,油气行业的影响首当其冲。为保证特殊时期不断供,油气产销企业都会设定刚性库存。4月1日前购入的油气或原材料,进项税是16%,4月1日后售出,销项税变为13%,中间有3%的留抵。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企业经营足够久,这部分留抵最终可以抵扣销项税,但对进销毛利为负的企业来说,增加了进项税留抵,会造成现金流负担,从而造成财务费用增加。
  另有观点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油气降价将会带动消量增长,也有利于企业增收。但是,由于国内油品需求已经过了增长期,降税对油品消费的拉动作用或许不会太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