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15个部门首次全口径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
政策法规

15个部门首次全口径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

2019/2/20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9-02-1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投资审批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包括当前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42项审批、核准、备案类事项以及需要提交审查的258项申报材料。
  “这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重要举措,也是发改委在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上迈进的一大步。”湘财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员盘宇章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清单》的发布是近年来国家层面首次全口径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是对权力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审批权运作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
  “对当前投资审批体系进一步精简瘦身,仍是下一步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民生银行(6.040,0.09,1.51%)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清单》聚焦改革存量对象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等工作,是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改革进度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逐年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存量以清单方式予以明确,是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需要。从清单中可以看出,此次公布的事项清单,既有项目立项和决策阶段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也包括各专项评价和工程报建类审批;既包括通用于一般投资项目的10余项审批,也覆盖了不同情形下部分和少数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是对目前政府管理权责的一次“大起底”。
  盘宇章表示,发改委既肩负着宏观调控职能,也承担了大量审批、行政许可等微观干预职能。对投资审批体系精简瘦身,能使发改委更专注于宏观调控和结构性改革职能,有利于提升行政效能和优化配置行政资源,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此外,为切实解决清单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事项、申请材料不重复等问题,15个部门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审批部门要通过按照一个清单、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各项审批,在并联审批中均需使用统一名称,不再要求申报单位在后续办事中重复提交。
  预计未来,郭晓蓓表示,审批事项将大幅压缩,仅保留立项、规划、施工等必要手续,其他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政府审批。同时,降低企业运行制度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及达到释放需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