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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天然气市场价格

2018/11/5   关键字:   来源:[互联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 2018-11-02]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提醒告诫三大天然气销售公司遵守价格法规政策,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上限或者政府定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歧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的作为显然是有所指的。一是随着近期各地天然气消费逐渐进入高峰,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燃气密集乱涨价的苗头;另一方面,从近几年尤其是近三年的同期气价情况来看,由于环保等考虑,尤其是北方冬季供暖集中用气,多地不同程度出现了天然气价格无序上涨乃至暴涨的现象。
  究其原因,固然有一些天然气公司见利忘义、法制意识淡薄及政策性调整等原因,但最根本的还在于冬季天然气需求高峰之时,存在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总量失衡、地域供需失衡等情况。在供需失衡的情况下,直接间接、或明或暗的无序涨价也就在所难免。
  此外,从以往冬季天然气乱涨价能够得逞的原因看,也与监管部门事前组织燃气科学供给还不够到位,事中乱涨价监测不敏感、强力监督干预不力不及时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在遏止天然气乱涨价的问题上,事前的警示提醒当然很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配套基础工作。首先,事前应尽量平衡市场天然气供需。市场(价格)监管等部门要提前及时与天然气等市场供给部门紧密配合,早做规划、早做市场调研,尽早组织货源科学分配,以避免因供需不平衡造成的天然气市场短期动荡。
  其次是事中优化灵敏监测。要做好天然气价格的日常动态监测等工作,随时随地掌握各地,尤其是一些特殊节点,比如冬季北方等用气高峰时段的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尽早上报决策部门和领导,以便及时做出科学决策。
  再次是事后及时严肃执法。对各种天然气乱涨价行为,有关职能和监管部门要在及时发现区域等市场天然气价格暴涨的时候,快速及时启动严厉执法和查纠机制,而不是在市场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影响后才行动,把造成天然气季节和时段性暴涨的苗头和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把因此造成的天然气价格市场秩序等伤害降到最低。
  不管是由于供需不平衡造成的天然气价格暴涨,还是由于串通垄断等涨价,以及由于监测反应不灵敏、查出不及时不到位等,折射、说明的还是有关方面管理不够深入、不够科学有效。换句话说,遏制天然气乱涨价,事前提醒固然迈出了积极管理的第一步,但要真正把这件事情做好做到底,有关方面还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科学有力,尤其是为民思维的有效提升也是不可或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