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闻网2015-11-30]
本报讯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日前制定《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并选择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先行先试,以后逐步扩展范围,形成覆盖钢铁、石化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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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试点实施

2015/12/1 8:50:01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15-11-30]
  本报讯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日前制定《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并选择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先行先试,以后逐步扩展范围,形成覆盖钢铁、石化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追赶能效“领跑者”,并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国家标准。
  细则明确,申请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上一年度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二是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三是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建立相关体系和制度。四是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五是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此外,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等情况,2015年决定在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先行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申报企业的能效指标为2014年全年的实际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