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俄罗斯油气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些作法
政策法规

俄罗斯油气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些作法

2010/4/12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国产气出厂价格根据其供气量和管输路径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管道连接点的综合门站价;门站销售价格根据不同来源进口气价格和国产气出厂价格、来气点到基准点的管输费和进气量加权平均确定。
  鉴于多气源管道联网后很难区分用户使用的气源和管道运输路径,周建议国家直接管理主干管网管道出气点的门站销售价格,对其实行指导价或限价。门站销售价在国家基准价格或指导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与用户谈判,可以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周还主张将分类出厂结构气价归并,统一到区门站价,并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联动。“归并以后,各油气田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即与国际油价挂钩联动,由发改委每季度调整一次。”他说,挂钩联动的国际原油价格范围为40~80美元/桶,在这个范围之外时,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不再与国际原油挂钩联动。
  一气一价与上下游联动
  加权平均价得到了参与油气开发和管道运输的上、中游公司的普遍认同,中石油即倾向于这种定价办法,陕京输气系统也采用该办法。但是中石化咨询公司李良认为,加权平均看起来是与国际价格对接挂钩,但操作很复杂,实际上做不到。目前中石化负责川气东输管道铺设。
  李良主张一气一价。“价格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尽可能让终端慢点涨,因此需要合理划分上、中、下游各方利益,一气一价是最为方便的办法。”
  要让终端气价回到用户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李认为关键是打破区域垄断。他说,“从产业链条来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在分享天然气的上、中游市场,没有形成垄断,倒是门站以下的区域垄断最为明显。”
  区域垄断来自三个方面:天然气管道过境的规划垄断、坐地加价的体制垄断和地方政府定价权的价格垄断。“目前定价机制是,上、中游国家定价,下游地方定价。”李良说,门站内定价很不均衡,有些地方加价过高。
  而处于产业链末端的城市燃气公司,则希望确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中国燃气总工程师袁赓认为,目前价格体系缺乏上、中、下游价格联动,城市燃气企业负担过大,而且价格缺乏弹性,小用户与大用户,冬季与夏季,批发与零售,民用与工业、采暖用气,没有明显差价,企业也没有浮动价格的权力,增大了运营风险。
  “针对不同用户,也应有不同价格。”他说,比如低保户,可以执行特殊优惠价,但没有必要惠及全体城市居民,这样不公平。
  袁的意见通过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上达决策部门。该协会参与了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的前期研究和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价格评估等工作,他们的基本主张有两条:建立城市燃气价格与上游资源价格涨跌联动机制,销售价与门站价联动调整;在保障用户合理消费的前提下,实行差别化、季节性和阶梯式城市燃气价格机制。
  不管改革最终采用哪种定价办法,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早在2005年,我们就提出了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但由于当时国际油价太高和担心加剧通胀压力没能实施。”周志斌说,目前国际油价大跌,国内通胀压力减轻,天然气用户的价格承受能力并没有明显降低,天然气供需矛盾依然很突出,“与国际油价挂钩,现在是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