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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与新能源

辽河油田的“百年梦”

2011/10/31 10:08:57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电网公司指出了煤层气发电并网存在的问题:目前各煤矿企业缺乏煤层气综合利用规划,煤层气电厂均为煤矿企业自行建设,部分地区管理不规范,未按正常渠道办理核准手续,电网企业难以及时掌握其生产运行实际情况。

  另外,受气源总量和采集手段的限制,目前各地煤层气浓度均难以达到设计要求,造成发电机组运行很不稳定,机组启停频繁,运行可靠性差,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及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较大隐患,给电网的正常运行和调度管理增加难度。

  针对这一说法,某煤炭企业领导告诉本报记者:"这个现象确实存在,我们平时都是多了就多发,没有就不发。但地面抽采的煤层气企业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

  据煤炭信息研究院院长黄盛初介绍,自2005年开始,中央财政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30亿元国债资金用于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目前煤矿瓦斯抽采补贴为0.2元/m3,煤层气发电补贴额为0.25元/度。2020年以前免征勘察和矿业权使用费,不征收权利金。煤矿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返还,免收所得税。

  但在实际操作中,政策的落实却遇到了一些阻碍。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就曾指出,大部分省区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政策没有落实到位,部分地方税费优惠政策审批时间长,有些省区煤层气低于同热值天然气价格,财政补贴标准已显得偏低,激励效应下降,企业积极性不高。

  刘铁男强调,"十二五"期间,要切实抓好已有政策落实,各省级瓦斯防治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帮助企业落实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税费优惠等政策。

  "'十二五'提到的电价政策如何落实?必须政府协调,要有一些硬性的规定。比如虽然有退税补贴政策,但地方税收了以后很难再返,企业在申请退付过程中,资金不能顺利兑现。国家应该考虑地方利益,创造煤层气企业与地方利益的协调共赢。"孙茂远指出。

  "十二五"煤层气资源利用要有新思路

  我国煤层气矿权由国土资源部统一授予,2007年起我国就不再批准新的探矿权。公开资料显示,山西境内共有煤层气矿业权35个,其中有28个与煤炭矿业权重叠,重叠面积3000多平方公里,覆盖了全省大部分煤炭规划矿区。根据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煤炭企业要想采煤,必须先由拥有气权的煤层气企业采气。但实践中,非煤企业与煤炭企业存在信息难沟通、关系难协调、矛盾冲突难化解、协调合作机制难形成等问题,极大影响了煤矿企业抽采煤层气的积极性。

  在孙茂远看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国家应当积极适度批准新的煤层气矿权,"煤层气的属性和油气是一样,矿权面积必须比较大。现在煤层气的矿权是6万平方公里,油气的矿权是428万平方公里,煤炭18万平方公里,从横向对比来看,煤层气矿权偏小。纵向来看,现在我国煤层气资源量为36.81万亿立方米,评估面积37.8万平方公里,这么大的面积只有6万有矿权。因此不管从横向纵向,都应适度批准新的矿权,否则既要加快煤层气发展,又不批新的矿权,很难办。"

  第二要鼓励、支持煤炭企业和煤层气企业加强协调合作,结合以后各自发挥自己的强项,充分开发煤矿区煤层气资源。要想实现合作,双方都要有积极性,不为小的利益过分计较。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好的合作方式。第三,要在探明储量区加大开发强度。

  即将发布的《煤层气十二五规划》中,有一条政策被认为是解决气权纠纷的重大突破--已设置煤层气矿业权但未设置煤炭矿业权,根据煤炭建设规划五年内需要建设的,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保证煤炭开采需要。孙茂远对本报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