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新能源状况以及政策内容
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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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青海:实施太阳能产业发展13项重大项目,争取到2015年底,太阳能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860亿元。光伏发电容量在2010年、2020年分别达到20兆瓦和2000兆瓦。
江苏: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45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500亿元,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形成10000兆瓦左右生产力;风电装备实现销售收入800亿元,形成40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生物质能装备产业和核电装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
浙江:到2012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350兆瓦,其中光伏发电50兆瓦,风力发电300兆瓦;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年产沼气1亿立方米,实现光伏等新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以上。
江西:南昌市出台了《南昌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纲要》规划期为2009年~2013年,力争把光伏产业打造成千亿产业。
上海:2013年,核电、风电、新能源汽车及太阳能的产值将达1100亿元,从目前占上海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1%提高到3%;其中核电、风电和IGCC为500亿元,新能源汽车300亿元,太阳能300亿元。
宁夏:到2010年、2015年、2020年,风电总装机分别达到100万千瓦、300万千瓦、500万千瓦以上,建成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分别为10万千瓦、60万千瓦、2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占全区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分别达到7%、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