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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提高履行保护臭氧层公约能力

2008/6/11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环境保护部网站2008年6月8日] 加强地方切实履行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能力建设座谈会日前在上海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力军指出,在我国多年履约进程中,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在保护臭氧层中承担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来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认识不高,关注不够,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
    对于当前的履约工作,张力军提出了5项要求:第一,要切实把保护臭氧层工作纳入地方环保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责任,各地可参照国家的做法和借鉴示范省、市的经验,成立地方保护臭氧层领导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保护臭氧层工作的统一指导,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参与履约工作;第二,要对本地消耗臭氧层物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企业全面开展基础调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第三,要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和打击非法活动,并对此常抓不懈;第四,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众意识;五要结合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履约机制,不断开创臭氧层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座谈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地方保护臭氧层工作的进展和计划,并就地方环保部门在履约工作中如何发挥作用交流了经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截至2007年底,中国已停止除必要用途外氯氟烃和哈龙的生产和消费。其他消耗臭氧层物质如甲基氯仿、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等的生产和消费均比基线水平削减了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