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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油企走向竞合:对手还是携手?

2009/8/12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能源》杂志 2009年8月10日]中国企业不再只想着“政治博弈”、“能源安全”等虚词,在谈判桌前坐下来时,部分外资企业也暂时隐藏了其戒备,双方成了真正的生意人。
  在中外石油企业关系上,特别是涉及到海外并购问题时,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非常贴切——竞合。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资深专家张抗如此解释:“竞合”说明竞争不但不排斥合作,反倒与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他强调说,中国石油企业在短时间内从封闭走向世界市场,在海外油气领域还是一个“新手”,也是一个弱者,因此在竞合关系中,我们更要强调“合”。
  而就像分针和时针最终要重合一样,随中国石油企业执着不断地前行,有些国外石油巨头也在与中国企业“过招儿”的过程中渐渐隐去傲慢与偏见,为其利润拿出诚意,甚至主动示好。也有更多企业,从一开始就对中国石油企业礼貌相待。
  随着中国企业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中外石油企业竞合的舞台也从中国境内转向境外。外资企业从在海外能源投资中唱主角、到与中国企业一同在第三国受挫、与中国企业相互镜鉴,直至与中国企业转让项目,联合并购。游戏的表现形式已由“零和”,转向了共赢。
  “以后中外石油企业间的竞合将更加明显”。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对《能源》杂志记者称。
  国内市场的合作者
  改革开放后,中国石油石化业改革可分为1978-1982年的拨乱反正、改革起步阶段,1983-1997年的改革发展阶段和1998年至今的深化改革、加速发展三个阶段。中国石油业对外开放后,国外石油巨头在中国最初是以合作者的身份亮相的。BP是赶上早班车的一家。   1982年,在面向西方公司的第一轮招标中,BP合并前的美国阿科中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南海莺歌海区块的勘探特许权。按当时规定,涉及中国境内的油气开发,外资企业必须要和中国企业合资,且外资不能在合资公司中控股。   BP中国总裁陈黎明告诉《能源》杂志记者,15年前,BP在中国只有40多名员工。如今BP已有1200多名自己的员工,3700多名合资公司的员工,还有10000多名合同工。“BP在中国的成长非常显著。在零售业务上,我们希望与中国的国有石油公司有更多合作,BP与中石油在伊拉克竞标成功的项目也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实际上不只是BP。据来自资源网的统计,目前中国石油企业已和外国公司签订了200多个石油合同和协议,双方海上合作区域主要集中在渤海和南海海域,陆上合作区域则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和东北地区。   而自始至终,中国政府对海外公司介入我国石油产业都有严格规定。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信息部主任岳来群向《能源》杂志记者介绍,国内主要石油区块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国有石油公司有勘探权。   “一方面,外资企业虽已介入中国石油业,但基本处于从属位置。这些公司必须做到‘让你在哪你在哪’。另一侧,随我国推进国内石油石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外资企业介入中国的深度和广度也在逐步扩大。”岳来群称。   除上游勘探开发外,国外石油企业始终期盼能介入中国石油业的中、下游。   1985年之后的几年,石油炼化成本普遍较低。上世纪90年代初,法国道达尔公司与中化集团、中石油及大连建设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兴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有外资石油公司参与的石油炼化企业。   而在销售环节,壳牌在1982年拿下了该公司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单——在深圳蛇口成立华英石油联营有限公司,建设油库。埃克森美孚于同年在深圳开设了第一家使用外国公司名称和牌子的加油站。上世纪80到90年代,已有少数几家欧美石油公司在东南沿海一带通过间接的方式参股或控股加油站。但这一时期,外资在中国的合作无论从合作领域还是资金规模上,都非常有限。   真正的转机出现在中国入世之后。根据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分别于2004年12月和2006年放开了成品油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壳牌、BP、道达尔纷纷抢羹,除欧美国家的石油公司之外,中国周边韩国SK、LG、佳施加德士等公司也加入了在华设立加油站的阵营,外资企业甚至还加快收购附近民营加油站。   不过,据岳来群介绍,因政策限制和成本控制等原因,目前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仍不能建自己独资的炼化厂,这些企业投资的加油站所需油源主要来自于国内三大石油公司。   目前,外资石油石化企业在中国投资发展的重点是油气勘探开发、石油炼制、成品油营销、基础石化原料等领域。中国石油领域仍呈本土企业占主导的格局。   “走出去”的竞争者   在国际石油市场上,则是另一片天地。在国际石油产区,国外石油巨头多年前早已排兵布阵,在各地开展业务,相比之下,中国石油公司很多时候还是一个“初学者”。   有些企业必须要边摔跟头边长大,有些企业则会无师自通或者受时局眷顾,凡此种种,从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到国际并购,在国外石油巨头的眼中,中国企业是行动者,而外资企业是这场场大戏的见证人,“谋而后动”是它们的天职。   1993年,中国从原油出口国变为进口国,我国在政策导向上首次提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石油工业”。随后,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走出去”潮流日显。   拉美是中国石油企业较早涉足的地区,合作项目涉及勘探、开采、冶炼、技术服务、油气管道建设等。与其他外资企业相比,中国能源企业进入拉美时间较晚,合作程度较低。   1993年,中石油首次中标秘鲁塔拉拉7区项目。那里的老区块油田表面已干涸,中石油利用其先进的开采方法使秘鲁的老油田再次焕发青春,使塔拉拉油田的产量一直上升,后来中石油乘势而上,又转战到委内瑞拉等国。   1993-1998年中外企业之间的相处方式主要是签定服务合同,中国企业多从国外石油公司手中承接和转包一些建设项目。   国际石油市场长期以来以“七姊妹”及后来的西方国家石油公司为主导,彼时中国石油公司尚未引起西方石油巨头的“非常注意”,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海外动作仍属边缘动作,中国企业对拉美企业属于在帮忙的同时适当得利。   1997年中石油走到了哈萨克斯坦、苏丹,中海油进入印尼,中石化进入尼日利亚,这时中外企业开始执行产品分成合同(PSC)。所谓产品分成合同,即资源国保留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承包公司通过作业服务,利用生产出的原油进行成本回收和获得产品分成。所有的前期投资由承包公司承担,分成之后,承包公司可以按市场价将油卖给当地公司,或者运回本国。   随着1999年中石油苏丹1-2-4项目的投产,以及后来中石油在苏丹其它项目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中国石油企业的海外活动引起了全球瞩目。2005年,当中石油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时,一些以竞争者身份出现的国际石油公司开始活跃,其中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就是中石油最大的竞争对手。   几乎在同一时间,中海油收购尤尼科遇挫。以此为标志,中国企业与欧美跨国公司之间的关系便不时被媒体冠之以“对手”。   《金融时报》称,尤尼科事件之后,中海油变得谨慎了许多。在地域选择上,中国石油企业更倾向于暂避欧美,或主要利用欧美国家企业的能源技术;而对澳大利亚、中东等资源国家,中国企业仍加大油气资源投资合作力度。   从2006年开始,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不断上涨,产品分成合同在资源国执行的难度越来越大,服务合同变得越来越盛行。只是这时的合同不再是从国外石油巨头手中转接,而是中国企业直接在资源国签定。   在此前后,令中国和西方石油企业都感突然的是,以委内瑞拉、厄瓜多尔、俄罗斯和伊朗等资源国为首的国有化浪潮此起彼伏,中国企业与跨国石油巨头一起遭遇第三国家的“政治不可抗力”。在厄瓜多尔,随国际油价上涨,该国不断提高石油所得税率,2007年11月税率甚至达到99%。即使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化集团等在内的石油商纷纷抗议,2008年5月厄瓜多尔政府仍称,如果私营石油公司不愿意与政府就新的收益分配合同进行谈判,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