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  跨国石油公司盛极而衰
行业要闻

跨国石油公司盛极而衰

2010/6/9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能源》2010年6月7日]  从大趋势上看,国家石油公司走强,跨国石油公司走弱是个不争的事实。变则通,通则不亡,跨国石油公司的未来在哪里?
  5月17日,《欧洲货币拉美投资》杂志的一位总监来访,谈完正事后送他去电梯口,路上他突然问我:“陈先生,你认为BP会被并购吃掉吗?”我感觉到有点突然,就BP目前的规模,即使该事故使它损失100亿美元,也不至于造成它现金短缺,被迫出卖啊。况且目前不同的机构对事故损失的评估约在50亿美元左右。此前几天,国内一家媒体的记者也谈到BP,他问我:“此次事故是否是因为BP高管层改变了管理模式,由分权模式转变成更集权的模式造成的?是否与跨国石油公司(IOC)总体走弱的大趋势有关?”
  就我对行业的了解和目前看到的材料,我对本次BP原油泄露事故有如下判断:1.事故是偶然的,与BP管理层管理风格的转变无关,亦与IOC的长期走弱的大趋势无关。2.超深水石油的勘探开发对全球石油工业而言仍是个新领域,深海地平线号的沉没对石油工业来说是个悲剧,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此事故将使人类对超深水勘探开发的知识积累到一个新的高度。可以预期,一系列的深水钻井的安全操作标准将会陆续出台,深水勘探开发技术将进入新的台阶,这次事故所支付的成本也许是人类向深水进军中必须要支付的,可能早晚都会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内容、在不同的国家地区发生,学习和进步是需要成本的。从历史上看,没有哪一项重大的技术进步未付出过血的代价。航天、核电、潜艇等等。上天、下海、入地是人类长久的梦想,实现起来一项比一项艰难,深海石油事业是上天(卫星定位通讯)、下海、入地的梦想的综合实现,是极伟大又极艰难的事情。我们不但不应该去责难BP和越洋公司,更不应该有幸灾乐祸的心态。我们应该密切关注,由彼及此,以学习的心态来审视自己的项目,以受益者的心态鼓励BP及有关公司战胜挑战,减少损失。3.此事故的影响将是深远的,新的深水钻井操作安全标准必将会提高,深水石油项目的成本亦会提高。全球经济仍未走出衰退,页岩气革命给石油工业造成的冲击,深水项目成本增加等因素都很可能会使一些深水石油项目的投资进一步放缓或延长,当前的深水石油周期很可能会压扁、拉长。
  从大趋势上看,国家石油公司(NOC)走强,IOC走弱是个不争的事实,尽管由于油价在金融危机后迅速回归七、八十美元的高位,主要的IOC的季报都表现出强劲的利润增长,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IOC有明显收缩战线的态势。与此相反,NOC扩张的态势是同样明显的。
  石油公司的业务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部分:上游勘探开发业务;中游炼化业务;下游分销油品贸易业务。石油公司最重要的资源除人才之外就是地下的油气储量。上世纪七十年代前,石油七姐妹对石油工业的垄断主要是基于他们垄断了世界上大部分的石油、天然气储量。当前,国家石油公司垄断了探明石油储量的75%左右,故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四十年前,跨国石油公司拥有的探明储量就高达85%,国家石油公司仅有微不足道的单位数。
  百年来,跨国石油公司与石油资源国石油合同主流模式就经历了:土地租让制;分成合同制;合同转让制三个主要阶段。石油储量增值的收益一步一步从跨国石油公司的手中转移到了国家石油公司或者资源国政府的手中。殖民主义已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主权国家民族独立不会逆转,“资源民族主义”的兴起符合发展的逻辑。资源国多是发展中国家,丰富的石油资源(其他矿产资源)是他们发展经济,提高国家政治权利最重要的资源,因此他们提高对资源的控制力和收益比例无可指责。石油资源国对资源的垄断,对收益比例提高的追求不会逆转。堤坝已经修筑好了,河流不再漫滩了,河东河西的现象将不再发生。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主要发达国家(除美国)的石油消费,能源消费稳中有降,主要原因有:1.能源效率不断提高。2.产业调整基本完成,服务产业为主,社会形态已经进入或即将进入信息社会。3.社会老龄化。 4.低碳经济理念驱动。日本与欧洲几个主要发达国家石油消费下降比较明显,趋势不会逆转。近来我们看到多家跨国石油公司收缩在欧洲的下游业务,正是在这种趋势下的新的战略布局。与此相反的是,主要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由于逐步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人均能源消费大幅增加,以致国家石油公司大力度扩张下游业务投资,以满足国内的需求。   另外,石油资源大国自身能源消费也快速增长,同时借助资源优势加快在海外炼化设施的建设,积极竞争新的市场份额,接替跨国公司退出的市场空间,使得国家石油公司的炼化能力在过去十年得到了较快的增加。一减一增的反向操作,国家石油公司在跨国石油公司具有传统优势的下游炼化业务上亦已迎头赶上,取得了半壁江山的地位。   油品分销与贸易业务,从营业额上看,跨国石油公司仍占有较大的比重,他们在产品结构,全球化经营和营销渠道与品牌优势方面,仍较国家石油公司有很大的优势,估计在五到十年内,国家石油公司仍不会超过他们。品牌与高端产品一般能获得较高的回报,这是跨国石油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之一,但没有原油和炼化能力就不可能有石油产品,国家石油公司可利用前两种业务的优势和市场的优势加强在分销和贸易业务方面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争取多赢的结果。   石油工业、天然气有全球化的属性,这是由石油、天然气资源供给与需求地理分布的极端不均衡的特点所决定的。世界上油气资源自给自足的国家不多,能大规模出口油气资源的国家也很少。   跨国石油公司的模式几乎伴随了150年石油工业的全过程。国家石油公司出现在殖民主义退出历史舞台之际,二战之后出现的社会主义阵营也催生了一批国家石油公司。有一些现在赫赫有名的跨国石油公司,如BP石油公司就经历过私营—国有—国营—国有—私营的历史演变过程。当今国际石油六巨头中的三家欧洲公司:BP、壳牌和道达尔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或长或短,或多或少,其所在国的政府都曾经对其拥有过股权,甚至是控股权。据我了解,除美国国家资本从来没有参与过本国的石油工业外,所有其它发达的、世界大国的国家资本都曾不同程度地进入过本国的石油工业。   “公有”、“私有”曾经有过非常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与社会形态紧密相联。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历程中,这个时期仅是短暂的一瞬。与150年石油工业历史相比,“计划经济”时代也不算一个长的历史阶段。从概念和运行模式来看,今天绝大多数称之为“国家石油公司”的机构也与计划经济下的国有、国营的“国家单位”大相径庭了。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浩浩荡荡,可以套用我们先贤说过的一句话:“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是市场的主体和基本单元,“公司”的运行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否则将最终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石油工业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全球化的属性,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论你是跨国石油公司还是国家石油公司,都不得不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国际石油”这个大舞台上与之共舞,同台竞技。今天市场竞争与洛克菲勒时代“你死我活“的模式有了很大的不同,“合作”,“双赢”,“多赢”,“社会责任”等原则已逐渐为大家所接受和遵行,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仍然存在。过去的“石油七姐妹”变成了今天的“石油六巨头”,这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变化,由于同业间的并购重组即便是同名公司更已经是天翻地覆,旧貌换新颜了。这就是市场法则的优胜劣汰,整个自然界都如此,跨国石油公司如此。国家石油公司,只要被纳入了市场经济的范畴,也亦必将如此。放眼望去,历史上哪一家成功的跨国石油公司没有坚实的本土市场(HomeMarket),哪一家快速发展、雄心勃勃的国家石油公司会把自己锁定在“本土”之内?   跨国石油公司在变,他们表演的舞台是市场,把握他们生杀大权的也是市场,他们必须跟随市场变,引导市场变,否则就会被淘汰,甚至变得不够快都会被淘汰。国家石油公司的身后是政府,是国家,有多一层的保护——“政策性”的保护,但只能局限于“本土”。如果国家确立的是市场经济体制,如果国内经济加快了融入国际市场,这层“政策性”的保护层早晚会被剥掉。这样一来,国家公司要生存、要发展也不得不跨国化甚至全球化。包括中国国家石油公司在内的国家石油公司正在国际化,步伐正在加快:一是经济全球化大潮的推动;二是石油工业全球化的自然属性;三是为了生存。跨国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必须合作,甚至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才能符合历史的必然。   词汇是历史的一部分,在历史上词汇的出现与消亡是历史演变的客观写照。“跨国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这两个词的出现反映了世界石油工业的一段历史:国家石油公司在斗争中出生;在合作中成长;在国际经济政治的大变革中由弱变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转型。跨国石油公司也在变,尽管没有了往日的辉煌,但仍然强大和殷实富足。   六、七十年过去了,我们发现原来词汇的定义已不足以描述今天的他们了。跨国石油公司参与石油合同更多是“投资与服务回报”而非资源增值了。而国家石油公司业务日益全球化了,股权也多元化了。变则通,通则不亡,跨国石油公司的未来不是国家石油公司,国家石油公司也复制不了今天的“六巨头”。(陈卫东作者为中海油能源研究院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