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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为西方石油巨头确定LNG项目最终期限

2009/4/17   关键字: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工程信息网
 
   [中国石化新闻网2009年4月15日]  据路透社德黑兰报道,伊朗政府石油部副部长兼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总经理赛富拉·贾什恩塞兹4月13日在这里说,伊朗日前为欧洲最大的石油公司皇家荷兰壳牌公司以及西班牙最大的石油公司雷普索尔公司确定了5月20日是这两个西方石油巨头阐明他们是否投资伊朗一个大型天然气项目的最终期限。
   赛富拉·贾什恩塞兹对伊朗ISNA通讯社记者说,如果雷普索尔公司和壳牌公司在最终期限期满时仍没有对是否投资伊朗波斯湾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作出决定的话,那么,伊朗将直接与中国公司就这个项目举行会谈。
   赛富拉·贾什恩塞兹说,现在到5月20日截止日期所剩时间已不多。但是,这位总经理没有提供更多的细节。
   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的一名发言人拒绝对伊朗INSA通讯社的这篇报道发表评论。
   伊朗波斯湾LNG项目将涉及位于波斯湾的南帕尔斯气田(SP气田)的LNG生产和出口。雷普索尔公司、壳牌公司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在2002年签署了一项开发南帕尔斯气田第13阶段的初始协议。
   去年,由于政治局势紧张,皇家荷兰壳牌公司决定推迟对伊朗LNG项目数十亿美元的投资作出决定,而在伊朗拥有大量投资的雷普索尔公司也作出了同样的决定。
   伊朗是上第4大石油生产国,伊朗拥有世界第2大天然气储量,仅次于俄罗斯以及拥有世界第2大石油储量,仅次于沙特阿拉伯。ript>